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半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一、半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1、 半年没签劳动合同可要求公司支付每个月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2、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扩展资料: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行“一裁终局”【相关条款】:“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综上所述,员工在进入单位上班的基础就应该是得到单位最基本的合同签订待遇,有些员工会为了保住工作而面对单位不签合同的行为默默承受,但是在单位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半年还没有得到任何的合同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单位给付双倍的工资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女方拒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如果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已经协商约定好有男方抚养子女,而女方则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女方就要实际按照约定内容来支付抚养费,但......


·如何认定单位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实际案件中,如果单位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除没收全部财物外,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追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那在实践......


·交通新规醉酒驾驶的处罚是什么
      交通新规醉酒驾驶的处罚是什么?(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


·职务侵占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


·婚姻法里二婚和重婚一样吗?
      婚姻法里二婚和重婚一样吗?不一样的;二婚,指第二次结婚,也称为“再婚”,是在第一次结婚后离婚或丧偶的,再一次结婚。二婚是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民事......


·婚后怎样规避夫妻财产的情况?
      婚后怎样规避夫妻财产的情况?可以按照约定的情况来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


·烫伤伤残鉴定应该什么时间做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建筑工人工作的环境十分恶劣,而且建筑工人面临的人体伤害的风险也相对比较大,有时候还有可能会发生烫伤。劳动人员如果爱发生了......


·司法鉴定里会做假吗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应用也变得十分广泛。人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纠纷需要诉讼,有时在诉讼中可能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其结果是......


·申请专利有什么条件,哪些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专利有什么条件,哪些专利申请不予受理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此时并不是一定就能获得专利权,而是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专利申请条件来进......


·盗窃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一、盗窃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