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需要多少律师费用

离婚需要多少律师费用
  
  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在上海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与请律师代理其他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一样,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资历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上海打离婚律师案件收费起步价的中等价位一般在5000-10000左右,因此,如果律师起步价开价在5000-10000元范围之内,本律师认为都应当算是非常合理的。至于请哪个律师代理,要看该律师的背景、工作经验、业务水平了,这需要由当事人与律师接触后自己感觉。
  
  2、按标的额比例收(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
  
  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根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2009年7月1日实施)具体计算比例如下: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总之,是离婚需要分割的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
  
  3、风险代理(按结果收费)
  
  风险代理,简单的说就是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比例。
  
  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一方的财产分散,在各个省市甚至各个国家。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为了刺激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五千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一般在15-30%左右。
  
  4、计时收费:
  
  该种收费方式一般适用于非诉讼案件,如协议离婚、起草离婚协议书、参与协议离婚谈判、调解等,上海目前律师代理各类非诉讼案件的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的诉讼费用是根据不同的案件来进行计算费用的,如果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那不会另行交纳,如果财产超过了20万那超过的部分,按照0.5%进行交纳,所以,诉讼费是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收取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什么?为了顺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多公司会选择通过改制的方式来继续生存或者是提高自身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更好的发展......


·2023婚姻诈骗判刑几年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


·醉驾处罚拘役到哪里服刑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醉驾处罚拘役到哪里服刑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拘役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刑事处......


·宣判前先行羁押一日规定是什么?
      宣判前先行羁押一日规定是什么?一、宣判前先行羁押一日规定是什么?宣判前先行羁押一日规定是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


·老公诈骗被批捕后可以请律师辩护吗
      一、老公诈骗被批捕可以请律师辩护吗?被批捕后可以请律师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


·一人公司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人公司法律特征:1、股东的单一性。2、资本的单一性。3、责任的有限性。股东的单一性。无论是一人发起设立还是股份全部转归一人持有的一人公司,在其......


·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故意毁坏财物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故意毁坏财物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故意毁坏财物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


·人民法院调解有哪些弊病?
      人民法院调解有哪些弊病?一、人民法院调解有哪些弊病?1、调解无期限和法官职权主义色彩过重《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哪些情形不视为专利权侵权
      哪些情形不视为专利权侵权实践中,并不是只要给他人的专利造成了损害的,那么就会构成专利权侵权,有些情况下虽然表面看着像是专利侵权,但实际上却不......


·退休人员辞退需要补偿吗
      退休人员辞退需要补偿吗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个自......


·离婚后还可以再谈财产分配吗?
      离婚后还可以再谈财产分配吗可以,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