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只要员工发生了工伤的话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误工费
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当事人应该与保险公司和所在单位进行积极沟通,看哪种方式更有利于自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误工费的理赔是要根据自己实际收入来进行赔偿,而且在职的员工和自由职业的劳动者他们的赔偿方式也会不一样,在职劳动者赔偿的金额肯定是要高一些,没有在职的劳动者肯定要少一些,会根据前几年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上高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上高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是什么?政府的工作是国民关注的焦点。政府也为了保障国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了维护更广大人民的利益。坚持政府信息......
·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
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法律规定解除的条件,实际上也是对在......
·签了意向合同之后最后没有合作怎么办?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预约合同是约定将来成立一定合同的合同,在交易活动中存在各种各校的预约合同,如认购协议书、订购书,预订书、签......
·派出所打电话传唤不去会怎样
派出所打电话传唤不去会怎样警察传唤,分为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这里要强调一下,警察传唤,必须去。面对治安传唤,如果不去,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话,......
·工伤需要职业病鉴定吗?
工伤需要职业病鉴定吗?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
·明码标价后价格欺诈如何认定?
明码标价后价格欺诈如何认定?明码标价后价格欺诈的认定方式是看价钱所标明的商品的一些具体的情况和实际的购买情况是否一样,价格欺诈行为指的是指经营......
·征地补偿安置费多少钱?
征地补偿安置费多少钱,征地补偿是由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构成,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人口数计算的,需要安置的人口,按照被征收前数量除以......
·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如今在社会上,各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我们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被骗,对此情况,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在与时俱进,对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也在不断变化,集资......
·奸淫幼女罪怎么处罚,都有哪些规定
一、嫖宿幼女罪如何处罚?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
·一、遗嘱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遗嘱能否撤销?
一、遗嘱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遗嘱能否撤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遗嘱载明了赡养义务的,而遗嘱继承人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是什么?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是什么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是什么1、建筑法规明确建筑行为各主体的质量责任与义务《建筑法》颁布后,明确了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