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自留地和耕地征地补偿有何不同?

自留地和耕地征地补偿有何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首先是自留地的概念:自留地是一个历史概念,是作为一种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自留地的数量与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密切相关。农民可以通过自留地耕作,生产农村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求,从而增加自己的收入。部分地方甚至有颁发过关于自留地的相关权属证明。但是绝多数地方,这项工作并未落实。目前的农村自留地的分配情况,基本是沿袭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规格来进行划分的。也有部分地区,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进行的土地二次承包,有进行过一些列的调整,不过这个是少数.其导致的一些情况,也就出现了,二次承包以后新产生的一些农户,如果没有家族继承的情况的话,是没有自留地的。这也为实际土地征收过程,增添了很多的矛盾爆发点.其次是自留地的权属:根据土地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即自留地的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农民只有自留地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能擅自用作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这一点,也很简单,在中国,个人是不具备进行土地交流的权利的。原因很简单,个人不具备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在广大农村,确实存在着,因为涉及建房或其他原因,在集体内部进行自留地的互换甚至交易的情况。而这种互换或者交易,更多是停留在口头协议上,并无实际产权证明。所以这也为土地征收过程中,增添了很多矛盾爆发点.综合上面所说的,自留地与耕地的补偿区别也是很大的,很多的自留地都是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在分的时候是很难区分的,而且自留地赔偿的费用不会全归自己所有,但具体情况还是要看当地的政策是怎么样的,地区不一样,赔偿的标准也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钱?1、镇标准城镇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


·离婚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通过协商来进行财产分割,或者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由法院进行分割规定家庭共同财产婚姻法中的规定:第十七......


·出口海关关税税款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出口海关关税税款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海关关税的定义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关税在各......


·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专利侵权行为其实对专利权人的损害是很大的,另外这也会对我国的相关法律造成破坏,毕竟对专利权,其实在包括《专利法》在内的很多法律都是有提供保护......


·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分类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有两类,一类是产品发明,一类是方法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只适用于产品,不适用于工艺方法。例如:关于笔......


·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怎么规定
      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公司的成立和注销这都是要依法进行的,企业如果宣布破产的话,在国家没有进行清算之前是不可以注销的。所以,在宣......


·法院传票没有收到会开庭吗?
      法院传票没有收到会开庭吗一、法院传票没有收到会开庭吗如果法院传票没有收到的,人民法院不会开庭。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是可以向人民法院......


·无质量问题不退合法吗
      无质量问题进行退货是否合法,主要还是要看是什么物品,什么途径购买,以及该用品的使用期限来确定的。买贵重首饰,应该向商家索要正规发票。在购买之......


·上市子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补偿吗?
      上市子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补偿吗?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


·法院罚金是退赃的几倍?
      法院罚金是退赃的几倍视情况而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商业保险中的身故保险金要不要投?
      商业保险中的身故保险金要不要投?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建议购买的。其实在当今的社会,工作、房贷、车贷种种的压力压得年轻人喘不过气来,加班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