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二者主要有以下几种区别: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首先,是写借条还是欠条,二者在形成的原因上有不同。适用借条的情形只是双方当事人单纯的借款,双方当事人就单纯的借款事项、为证明该借款事实而写的书面凭证为借条,如:甲明确表示因为手头紧张,但又想买房,故向乙借五十万元,这个时候写的就是借条。而写欠条的情形不仅仅包括了因借款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还包括因买卖交易一方钱不够、租赁关系中一方钱不够等原因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欠条的形成原因多种多样。欠条适用于证明欠款关系的存在,而很明显的,欠款肯定是包含了借款的,即借款就是欠款,但所有的欠款不仅有借款,还有因其他原因形成的欠款关系,比如,因买卖交易产生的欠款、劳务关系产生的欠款等等,这些欠款就不是借款。因此,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适用借条的范围明显小于欠条,也就仅仅在发生借款关系时,才写借条,因其他原因而欠款的都写欠条。其次,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上有些区别。证明借款关系的凭证就是借条,在诉讼时效方面,根据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来看,借条明确写了还款日期的,从当事人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时开始计算,期限为三年;没有写还款日期的,以当事人知道权益被侵害时开始计算,期限为三年,若在无还款期限借条满二十年,当事人没有提起诉讼的,则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而欠条的诉讼时效,对于约定有还款日期的情况,与借条一样;但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有些不同,因欠条的形成原因,如买卖合同中因一方钱不够而写下欠条的,相当于本身就对债权人是存在侵害的,因此无还款期限欠条的诉讼时效是自出具欠条是开始计算,期限为三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美国专利有什么用,都有哪些好处
      一、美国专利有什么用,都有哪些好处1、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就可以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2、外国提出普通专利申请时,专利申请人必须在首......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规定是什么?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规定是什么?一、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规定是什么?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规定是在诉讼过程当中,如果合同是无效,他所涉......


·被逼迫的借条是否是合法的
      被逼迫的借条是否合法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不按时间开庭延期?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不按时间开庭延期?(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


·口头合同应该怎么解除?
      口头合同应该怎么解除?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在通知到达对方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怎么判断民间借贷的合法性
      怎么判断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一、怎么判断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民间借贷分为民间......


·法人死了债务股东还吗
      需要分具体情况。一、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


·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怎样判断是不是酒后驾驶
      判断是不是酒后驾驶,要根据当事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确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小于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


·国家赔偿人身自由标准是多少?
      一、国家赔偿人身自由权的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


·合同到期话术应该怎么写?
      现阶段工作中经常会有人事调动情况的发生,在员工合同到期时如果我们不想继续签新的合同,我们应该怎么做,这时候我们应该制定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