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怀孕期间有抚养费吗?

离婚怀孕期间有抚养费吗?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男方要给孩子抚养费;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12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抚养费包括那些项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综合上面所说,只要双方有孩子,不管双方的婚姻情况如何,那么是必须要进行给的,而且还要按照孩子的实际需求来进行给付,父母最主要的责任就是把自己的孩子抚养长大,让孩子有一个快乐的童年,这是我们当父母首要的责任,也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改编他人作品有著作权吗?
      改编他人作品有著作权吗?一、改编他人作品有著作权吗?1、改编他人作品也有可能会享有著作权,若是满足著作权的登记条件,那么改编已有作品而产生......


·夫妻离婚是否需要找律师
      有的人受电视的影响,认为夫妻只要离婚的,那么就必须要找律师处理才行。但根据实践情况和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看,到底夫妻离婚是否需要找律师呢?......


·离婚诉讼要经过的三个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一、原告起诉(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


·集成电路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吗
      集成电路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中国的知识产权领域目前属于专利范畴。中国专利原来分三个种类: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2001......


·利用羊水怎么做亲子鉴定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项技术被更广泛的应用于各个领域,在亲子鉴定领域,也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发明了不同的方法,现在的亲子鉴定不仅是在宝宝......


·个人如何做司法鉴定申请?
      物证在在民事、刑事案件中属于有效证据的一种。可通过司法鉴定来鉴定证物,获得相关证据资料,也可判定该物品的真伪、价值,如用笔迹鉴定来鉴定借条和......


·一、没有自动离婚为什么男方可以结婚?
      一、没有自动离婚为什么男方可以结婚?因为我国的全国范围内的户籍管理在民政局没有共享,还有民政局的登记资料在全国的范围内也没有实现联网共享,所......


·网络诈骗多久可以立案?
      网络诈骗多久可以立案?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诈骗作为一种新型诈骗方式,给不少人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网络诈骗是违法犯罪行为,人民群......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遗产继承税是不存在的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遗产继承税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国家并不存在着遗产继承税。有以下的税费需要缴纳。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


·掩饰犯罪所得立案标准是什么?
      隐瞒犯罪所得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在审讯过程中未对自己犯罪所得的金额进行正确的交代,试图在刑期结束后,继续使用,这种行为是非常恶劣的,所以我们就有......


·在什么情况下剥夺探视权
      一、什么情况下剥夺探视权?法院会根据一方上交的证据,会依法剥夺相应的权利,以下是关于探望权的有关法律知识。对子女的探望权是指离异的配偶中不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