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字吗?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字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建。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3、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4、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一种,村民可以变更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名字。在本村的村民之间,宅基地可以转让,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势必会牵扯到更名。双方带上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转让合同及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乡镇土地部门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无效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无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无效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无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合同要是无效一般都是因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此时对合同当事人来讲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


·感情破裂分居两年现在联系不到她本人怎么办离婚?
      感情破裂分居两年现在联系不到她本人怎么办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


·防水工程质保金期限
      防水工程质保金的年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义乌是为了什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义乌是为了什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义乌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


·如何让私生子没有继承权
      如何让私生子没有继承权一、如何让私生子没有继承权?证明私生子有以下行为的可以剥夺私生子的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


·a股上市注册资本的标准是多少?
      a股上市注册资本的标准是多少?一、a股上市注册资本的标准是多少?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要5000万。我国(上海、深圳)股份制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需......


·计算机著作权登记手续有哪些?
      计算机著作权登记手续有哪些?对于产权保护这一问题已经成了您的共识,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就是需要保护的产权之一,在进行产权登记的时候是要提供一......


·在我国
      在我国,根据法律要求,办理很多业务流程都要用到结婚证,比如办理去国外拜访探望亲友,亲人过世后引发的财产继承的问题,购买或更换保险等跟身份信息......


·夫妻离婚后能否再告一方重婚罪?
      一、夫妻离婚后能否再告一方重婚罪?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


·协议不要抚养费可以拒绝探视吗?
      在当今这个社会,在许许多多的离婚案件中,关注的焦点问题不再是财产分割而是孩子的抚养问题,毕竟孩子在所有的家庭中是第一位的,孩子的抚养问题必然......


·构成强迫卖淫罪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强迫卖淫罪一般会怎么判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