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房子竞价保证金如何收取?

离婚房子竞价保证金如何收取?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按揭的,则房子的所有权一般归购房人,另一方可以就婚后增值部分主张权益。竞价并非是任何情况下解决解决房产归属问题的最佳方案。竞价分割只有在当事人双方经济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才会实现真正公平,如果双方经济相差悬殊竞价分割不宜采用竞价方式。例如有的案件中女方为了照顾孩子、家庭辞去工作,经济能力较差,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没有同男方竞争的优势,这种情况下采用竞价分割也就不可能体现真正的公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房子竞价保证金的收取并不明确的收费标准。在缴纳保证金的时候,需要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进行细分。为了更加的公平公正,在离婚房子竞价保证金的收取当中,一方自己的个人财产是归一方所独有的,并不能进行分割。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事法院审理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的时间是多久?
      民事法院审理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的时间是多久一、民事法院审理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的时间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


·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劳动者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几年来由于劳动者的法律知识薄弱,很多雇佣单位利用霸王条款给予劳动者不公平的劳动待遇。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


·张某与李某自愿离婚。
      张某与李某自愿离婚。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夫妻婚后购买两处房产,系双方共同财产:第一处房产位于南京市××区××新寓×幢×室,房屋......


·吊销的分公司签合同谁承担责任?
      吊销的分公司签合同谁承担总责?分公司被吊销执照后所签的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


·机动车买卖合同生效条件包括哪些?
      机动车买卖合同生效条件包括哪些?机动车买卖合同生效条件包括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意思表示......


·一、老人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老人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监护监护人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


·对方签订合同后违约,违约金怎么算?
      对方签订合同后违约,违约金怎么算?一、双方在合同中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只要一方不主张过低或过高,则依合同约定办。但应注意的问题是,如已经主张......


·没有财产纠纷离婚起诉状还需要写吗?
      没有财产纠纷离婚起诉状还需要写吗?可以不用写;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


·偷拍算侵犯他人肖像权吗?
      偷拍算侵犯他人肖像权吗?偷拍算是侵犯他人肖像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条件怎么办一、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条件怎么办(一)对于房地产商交房不符合交房条件,很多购房人并不采取行动,天真的认为房地产商......


·劳动合同法加班小时的规定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作为劳动者往往工作压力大,工作任务中,难免会遇到加班问题。那么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面对加班所付出的超出报酬的劳动又该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