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对于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对子女尽抚养责任的,通常就以支付抚养费的方式进行。这就需要钱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进行一个确定。那么实践中,究竟该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二、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法(1)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2)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用。现实中,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之后,才能据此支付子女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当然,要是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说不支付抚养费的话,则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自己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后履行的抗辩权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后履行的抗辩权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合同法,这个是日常生活中接触到最多的法律文献之一的法律,合同法,很多东西都涉及到,在社会上寻找工作,需要签......


·未签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投诉
      未签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


·怎么订立夫妻共同遗嘱 夫妻共同遗嘱的订立应具备以下要件:
      怎么订立夫妻共同遗嘱夫妻共同遗嘱的订立应具备以下要件: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无效婚姻下的“夫妻”设立的共同遗嘱因不具备共同基础,所以不......


·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什么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


·失信被执行人多久会被拘留
      失信被执行人多久会被拘留一、失信被执行人多久会被拘留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拘留被执行人的,每次拘留时间最长为十五日。根据法律规定,诉讼参与人......


·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实践中,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一般会影响三方主体的利益。而鉴于这种影响较大的法律效力,法律要求债权人在行使时不但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还要注意相关......


·走私油280万金额要判多少年
      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是走私香烟价值280万元,应当折合偷税额后确定。偷逃应缴税额在5......


·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不买了有哪些后果?
      我们都知道,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就代表双方关于房屋买卖内容约定事项的生效,不可随意更改。那当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不买了的时候,也就代表合同的违约......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有格式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有格式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有格式的,具体格式如下所列,遗嘱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民族:___......


·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有效吗?
      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有效吗?有效。《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婚姻的当事人重婚判刑会赔偿吗
      婚姻的当事人重婚判刑会赔偿吗1、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