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刑侦虚假诉讼有什么后果?

刑侦虚假诉讼有什么后果?
  
  一、刑侦虚假诉讼有什么后果?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 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实际的利益纷争,原告与被告之间恶意串通,通过诉讼的手段,拿到具有执行力的判决书和调解书,以达到不当目的的行为被称作“虚假诉讼”。
  
  1.虚假诉讼一般包含以下情形:
  
  (1)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2)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
  
  (3)虚构事实;
  
  (4)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
  
  (5)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2.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以下情形:
  
  (1)当事人为夫妻、朋友等亲近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
  
  (2)原告诉请司法保护的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严重不符;
  
  (3)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4)当事人双方无实质性民事权益争议;
  
  (5)案件证据不足,但双方仍然主动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
  
  二、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的区分
  
  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有共同点:
  
  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
  
  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
  
  3、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
  
  4、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为人恶意利用。但两者又有各自的特征:
  
  不同点:
  
  ⑴虚假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
  
  ⑵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虚假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欺骗法院和法官,获取非法利益,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对抗性,即便有,也是“虚假”的对抗,已达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的;恶意诉讼一般是单方的恶意诉讼行为,不存在双方合谋的情形,因而仍具有对抗性。
  
  ⑶侵害的对象不同。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通常仅限于诉讼相对方,而不会是第三人。
  
  ⑷虚假诉讼的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他起诉的主体、事实、证据纯粹是子虚乌有;而恶意诉讼原、被告之间可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一类。
  
  虚假诉讼的性质是很严重的。但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纠纷的,都应该以尊重法律的前提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即维护人权,也制约人权。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共存并有制约的,我们应该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尊重法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什么?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可能;小孩抚养权归哪方,抚养费的承担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


·补办身份证需要多长时间?
      补办身份证需要多长时间?身份证是我们最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在办理很多事情的时候都会用到。如果我们不慎丢失,需要立即到辖区派出所进行补办。那......


·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是多少?
      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是多少?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非常重要的一项东西,合同对双方都有法律保障,那么对于双方来说劳动合同的期限为多久了?下面......


·公司变更先注销什么证件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变更先注销什么证件需要注意什么?公司变更先注销什么证件(1)变更提交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放高利贷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放高利贷一、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放高利贷对于哪些行为属于放高利贷,我国民法学界目前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借贷的利......


·老人去世立遗嘱怎么立?
      老人去世立遗嘱怎么立?老人去世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基于下列法律规定的形式来遗嘱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


·律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操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办理行政诉讼业务及行政非诉执行业务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


·滴滴温州乐清事件可能涉嫌什么犯罪
      近日,浙江温州乐清女孩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事件令广大民众义愤填膺,因为在三月前就已经发生过一起类似的悲剧。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姑娘就这样被无情杀......


·地热物业质保是几年
      一般情况下,地热铺设的质保期是2年。具体的时间需要按照使用情况为准。一、地暖保修期通常是解决入住开始如果是开发商做的地暖保修时限为二个采暖期。......


·根据法律规定2023年中秋国庆加班费怎么算?
      中秋国庆加班费怎么算?中秋国庆加班费应当按照平时劳动者收到的实际工资的三倍来进行计算。按不低于员工本人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