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之后在争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之后在争抚养权可以吗?可以在离婚后争夺抚养权,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这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是相当困难的,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可以变更的法定情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离婚时,双方可以按照协商的原则来对抚养权进行认定,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是可以按照约定的结果来认定抚养权的,在离婚后,如果发现抚养权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是可以合法的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起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夫妻双方对离婚后财产处置协议是怎样的?
      一、夫妻双方对离婚后财产处置协议是怎样的?审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财产的价值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确定:若属于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不予处理的财产,......


·主次责任一般应各负多少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主次责百分比是没有定性的,要知道交警部门是负责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但赔偿问题涉及调解方面的,一般是由当事人之间协商的,一般认为主......


·一、宅基地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宅基地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赔偿
      当我们驾驶车辆在路上,遇到其他驾驶人员操作不当或自身过失意外以及各种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交通事故发生时,不同的......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基本法律特征有:(1)合同主体一方是劳动者,......


·一、关于人身损害误工费如何界定?
      一、关于人身损害误工费如何界定?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按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数额计算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以用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为准;没有固定......


·土地使用权交易协议书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交易协议书是怎样的一、土地使用权交易协议书是怎样的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卖方(简称甲方):买方(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


·赌博罪定罪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
      关于赌博罪定罪量刑,其实也就是指赌博犯罪的定罪标准和量刑标准,其中并不是所有的赌博行为都会被认定为犯罪,此时需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定罪标准,......


·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管辖规定是什么?
      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管辖规定是什么?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管辖规定是按照被告所在地进行确定管辖法院。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


·最新投标书范文 竞标人在制作投标书的时候有一些具体
      最新投标书范文竞标人在制作投标书的时候有一些具体的事项需要注意,与此同时写一份好的投标书也是十分重要的。那么这个投标书该怎么来写呢?我们为您......


·婚姻法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一、婚姻法分居多久自动离婚?目前新婚姻法没有规定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离婚,都需要去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或者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