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停薪留职辞退遣散有什么区别?

停薪留职辞退遣散有什么区别?
  
  一、停薪留职辞退遣散有什么区别?
  
  停薪留职: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该合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一般来说,目前的劳动合同制的岗位是没有办法停薪留职的,做了停薪留职后,已经发生的业绩提成一定要支付给你的,未来将不再发放工资。
  
  直接辞职:即正常情况下的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务关系,已经产生的工资要照常发给你,后续就没有关系了。
  
  二、开除、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之间的区别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规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
  
  (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
  
  (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
  
  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为了更好的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国家也是规定了双方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在工作期间也是需要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的规定,如果说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或者是到期不与劳动者进行续签后,也是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协助网络的赌博怎么判
      协助网络的赌博按照开设赌场罪或者是赌博罪的共犯判处刑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次性医用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
      一次性医用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一次性医用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的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数字,法律法规尚属空白,更多依赖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按照《中华人......


·办了婚礼没领证算是结婚了吗
      办了婚礼没领证算是结婚了吗  虽然时代进步,社会不断发展,文化也呈现多样性,但是很多人法律知识还是比较薄弱的,以至于无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一、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一、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居住权与所有权是所有权优先,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


·18岁结婚政策是怎样的?
      结婚是每个年轻人的一件人生大事,针对结婚涉及到的种种事项,我国也有多部法律做出规定。近年来一直有人大代表提案,要求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到18岁,其......


·何为夫妻共同财产
      何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一方在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方在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


·离婚前怎样保护财产?
      离婚前怎样保护财产?离婚前怎样保护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车祸死亡的该怎么做出赔偿
      车祸死亡的该怎么做出赔偿一、车祸死亡的该怎么做出赔偿车祸赔偿的数额各不一样:第一,要看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第二,死者自己有无责任。......


·什么情况下会设置离婚冷静期?
      什么情况下会设置离婚冷静期?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设置离婚冷静期的条件,一般情况指在法官建议下可设置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家事审判改革的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