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给小三的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房子是属于价值比较高的财产,多数人都是比较重视的。而对于夫妻共同的房子,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之后才能做出处理,那要是实践中,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房产给了小三,此时给小三的房子另一方可以要回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给小三的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给小三的房子能要回来吗?这需要首先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支配,任何一方都不能不经另一方同意随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生活实际中,并不是夫妻一方处置共同财产的行为都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比如,夫妻一方去超市购买蔬菜用于做饭,或者购买衣服等生活用品,就很少有夫妻征求另一方的同意。
  
  实际上,夫妻作为一家人,需要处理的事情非常多,如果事事都要彼此同意,那么日子是过不下去的。因此,法律上就存在一个“夫妻相互代理权”的概念,就是说,对于一些事情,法律默认夫妻一方已经取得了另一方的同意。比如,买菜的时候,卖菜的人就无需询问买菜这件事有没有经过夫妻另一方同意,因为法律默认已经取得同意。
  
  但是,这种夫妻之间的代理权也不是无限制的。对于生活中琐碎的、影响不是很巨大的事情,可以适用这种制度。但是对于有些非常重要,由一方单方决定是非常不合理的事情,则必须要由夫妻双方明确同意。比如,夫妻一方打算把房产卖掉,这就需要双方共同决定。
  
  但也需要注意的是,从法律的概念上来说,不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但法律并没有规定无权处分一律无效。如果第三方是善意的,就是说不知道夫妻一方是在无权处分,而且第三方也已经支付合理的价款,那第三方就可以合法的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给小三的房子能要回来吗?这必须得首先回答给小三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于这种把房子给小三的行为不仅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而且是免费的,所以是无效的,给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来的。
  
  二、怎么把给小三的房子要回来?
  
  正如上面说的,给小三的房子能不能要回来,关键在于房子的所有权属于谁,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就夫妻一方给小三的房子,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一方当事人是无权擅自做出处理的,而另一方在发现了之后,其实也是可以要求小三归还房子。当然,要是认定房子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话,那么自己处分自己个人的财产,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对上市公司监事会要求是什么?
      对上市公司监事会要求是什么?(1)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发生房屋已过户而买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发生房屋已过户而买方尚未付清房款的情况。此时该房屋的产权是否已发生转移?当事人如何维护权利?下面就......


·一、夫妻之间分开两年就会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之间分开两年就会自动离婚吗?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


·集合犯与结合犯有什么区别?
      结合犯是指数个同类的犯罪行为的犯罪,而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两者的区别是犯罪行为的独立性。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


·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该怎么办理
      购买二手房的,肯定也是为了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至于之后是用来居住、出租,这些都是所有权人对二手房作出的使用、处分。虽然都属于房产,但购买二手......


·银行毁约房贷合同银行需要负责吗
      一、银行毁约房贷合同银行需要负责吗不用负责,现在银行办理贷款,一般是采取一次性办理,所有需要签字的地方,在办理贷款是一次性全部签完。然后......


·幼儿园教师五险一金怎么交?
      五险一金,是国家对于劳动者推出的基本保障措施,在很大程度上为劳动者分担一定的压力。因此提到五险一金,大多数人都是尤为关注,因为其的确能够对我......


·刑诉法公安机关管辖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刑诉法公安机关管辖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起诉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一、起诉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


·每年工伤保险费用多少?
      每年工伤保险费用多少?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


·打架别人先动手打人处罚依据是什么
      打架别人先动手打人处罚依据是什么?不论谁先动手,只要有殴打他人的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就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如果是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