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年金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年金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年金险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3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第12条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可见企业年金应该属于“养老保险金”范畴,只有退休时才可领取。二、《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就是上述这些,在司法实践中,为了合理的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是需要由双方举证来证明某项财产是否属于一方的财产的,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是不可以进行分割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工伤认定 逾期怎么处理?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对证据不足不起诉如何处理
      对证据不足不起诉如何处理一、对证据不足不起诉如何处理民事证据不足的,驳回诉讼请求。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


·不履行合同书面通知的责任有哪些
      不履行合同书面通知的责任有哪些一、不履行合同的书面通知的法律责任: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


·一、交通事故致残调解好还是起诉好?
      一、交通事故致残调解好还是起诉好?如果调解可以达到自己的满意就不需要起诉,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的情况还要看交通事故是否严重。......


·司法鉴定和法医鉴定区别有哪些
      司法鉴定和法医鉴定区别有哪些启动程序不同首先,应当说鉴定是一种“被动”的行为。它是鉴定组织应纠纷双方或纠纷处理部门的要求,对纠纷中的一些......


·公司法股东会授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授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般公司招聘企业内部高管的话不需要专门的经过股东会授权的,但是公司的很多重要决策却是必须要经过股东会授权才......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夫妻不管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若不能满足对应的离婚条件,最后自然是无法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的。而在我国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什么意思?通俗来讲,就是在判决后的三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三年徒刑就不用执行,如果在这三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


·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谋取自身的利益,做着许多不为人知的交易与犯罪,比如非法转让武器装备。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非法转让武器装备是......


·一、现如今手机麻将馆合法吗?
      一、现如今手机麻将馆合法吗?一般是合法的,国家打击麻将赌博行为,但是作为麻将馆,只是一个提供娱乐设施,收取微薄的茶水钱的场所,国家并没有明确出......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