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合同转正之前拿到还是在转正之后拿到?

劳动合同转正之前拿到还是在转正之后拿到?具体什么时候拿到就要看什么时候进行签订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二、转正和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签了劳动合同就是正式员工了,不以试用期和转正而区别对待。对于辞职这块儿,试用期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并办理相关手续就行。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成立及应订立劳动合同,及从开始上班日期起就算用工之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职工如果不提前递交辞职信就离职,企业可以认定其是擅自离职,只能按旷工处理,扣除旷工工资。但是劳动者不需支付赔偿金。“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五条 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综合上面所说的 ,劳动合同一般就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签订,但对于此合同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签订,而对于什么时间可以拿到合同这就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只要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都是属于合法的,但一旦签订了合同就需要依法的履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安装施工签订的协议是比较重要的,协议书中包含的内容很多,在写协议书和签协议书的时候要仔细注意其中的各项条款,以免......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是什么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是什么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资质以后,还需要通过公示制度......


·在实践中,一些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遭遇重重困难,有的面临破产,
      在实践中,一些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遭遇重重困难,有的面临破产,有的公司为了减缓一部分的压力有时会裁员。此时,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被公司裁掉的......


·什么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说起劳动关系,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就应该属于劳动关系,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劳动关系呢?劳动关系有建......


·分居两年我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提出离婚
      分居两年我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提出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


·养殖场退出拆迁该怎么补偿?
      养殖场退出拆迁该怎么补偿?畜禽禁养限养已从南方推进到全国各地,养殖场拆迁退出越来越普遍。最近不少养殖户询问养殖场退出拆迁该怎么补偿:有的反......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由什么设定?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由什么设定?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由什么设定?《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现代社会选择与他人合作一般都签订合同,因为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生效后双方就要按照合同履行责任义务。但是签订了合......


·劳动仲裁的审理时间有多久
      劳动仲裁的审理时间有多久劳动仲裁是有效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之一。那么,在法律上,劳动仲裁的审理时间一般有多久呢?作为劳动者,当然希望自己的劳动......


·事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事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事业劳动合同到期后,事业和劳动者需要再次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双方就要面对一个问题,事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我们......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法律常识1、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