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有哪些情形诉讼时效中断

哪些情形诉讼时效中断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可以让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很多,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以具体列举的方式进行了明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即提起诉讼、权利人提出要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下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73条和第174条规定的几种情形: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3、199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时效从出具欠条之日中断;4、2001年4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或签收催收通知的,诉讼时效中断。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中有催收内容的,该公告或通知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5、2008年8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将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的内容作了细化说明;第11条规定部分债权人主张债权引起的中断对全体债权人有效;第13条规定了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情形;第17条规定了连带债权、连带债务中一人的诉讼时效中断及于他人;第18条、19条分别规定了代位权诉讼、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引起诉讼时时效中断情形。二、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请求(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书面材料,如通知,律师函,对方作出同意给付、分期给付的承诺,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短信(后三方尽量有其他辅助证据)。现实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很多,除了上述提到的情况外,还有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或签收催收通知的,诉讼时效中断;部分债权人主张债权引起的中断对全体债权人有效等等。一旦中断了诉讼时效,将会导致之前经过的诉讼时效归于无效,之后诉讼时效期间需要重新起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巨大应该怎么处理?
      对于诈骗,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集资诈骗,集资诈骗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团伙诈骗,一般都有一些公司或者单位企业进行的,对于自己诈骗的量刑标准,国家法律有......


·合同欺诈赔偿多少
      具体赔偿多少没有统一标准。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方式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害。对于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


·债务人死亡债务担保人是否要还债
      债务人死亡债务担保人是否要还债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保证的......


·隐名股东的特征都有哪些
      隐名股东的特征都有哪些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


·法院会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当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其最终目的肯定都是向法院判决离婚。但并不是提出了离婚诉讼的,最终就一定能被判决离婚。我国《婚姻法》中......


·离婚遗弃子女的认定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无论双方是否生活在一起,都应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双方如果离婚,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


·劳动合同可以一年一签吗?
      劳动合同可以一年一签吗?劳动合同可以一年一签,具体双方可以协商,劳动合同一般遵循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大多数是整年,但不是必须是整年。二、劳动合......


·刑事案件里面上诉需要什么材料
      上诉其实就是指启动二审程序,但此时二审法院可能是中级人民法院,当然也有可能是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时,......


·企业股东抽逃出资算犯罪没
      企业股东抽逃出资算犯罪没不一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