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事实婚姻离婚材料有哪些?

事实婚姻离婚材料有哪些?主要材料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等,事实婚姻本身就是一种违法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婚姻关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事实婚姻的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事实婚姻的认定需要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并不是当事人认定就可以的。另外,目前法律上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生活的,只能按照同居来进行处理,这种情况下也是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律上医疗事故责任险怎么保
      医疗事故责任险怎么保被保险人须具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医院或医生必须购买,以加大对医疗事故受害者的赔偿力度,缓解医患矛盾。......


·构成单位受贿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构成单位受贿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构成单位受贿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驾驶员酒驾拘役能缓刑吗 一、驾驶员酒驾拘役能缓刑吗?
      驾驶员酒驾拘役能缓刑吗一、驾驶员酒驾拘役能缓刑吗?可以判处拘役,刑法中判缓刑的条件是:(一)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


·员工在疫情区间工资怎么算?
      员工在疫情区间工资怎么算?员工在疫情期间正常发放工资,根据《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型冠状......


·多少
      多少算是高利贷利率,利率多少算高利贷我们知道民间借贷与高利贷往往只有一线之隔,这里的“一线”,其实也就是约定的借贷利率。那么实践中,多少算高利......


·菜地征地补偿一亩地多少钱
      菜地征地补偿一亩地多少钱征地补偿随着征收土地的性质不同,补偿标准也是略有差别的,确保补偿标准合理,那么菜地征地补偿一亩地多少钱,这也是很多......


·二手房过户后多久放款,能够提前还款吗?
      二手房过户后多久放款,能够提前还款吗办理了二手房贷款具体放贷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想要提前还款,一般需要根据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贷......


·今年的职务侵占罪会不会减刑
      只要满足减刑的条件,即可以减刑。刑罚规定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


·被征收人如何避免“被违建”?如何应对“以拆违促拆迁”?
      一、被征收人如何避免“被违建”?如何应对“以拆违促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没有工作给多少抚养费吗?
      一、没有工作给多少抚养费吗?要给抚养费;如果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另一方无工作的,如果其具有劳动能力,则应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找适合自己......


·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
      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一、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