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和别人有孩子是重婚罪吗?

一、和别人有孩子是重婚罪吗?和别人有孩子并不一定属于重婚,只有存在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才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民法典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犯罪嫌疑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也他人生育了子女的,显然是属于出轨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认定为过错行为,但与重婚罪的认定是不同的,法律上只规定了两种情况可以认定重婚罪,即法定重婚和事实重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临时征地补偿河南发放的项目有哪些?
      临时征地补偿河南发放的项目有哪些?临时征地补偿河南发放的项目有疫苗费用还有就是农作物的年产值所造成的损失的土地补偿的费用,当然了,如果说还存在......


·债务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人死了
      债务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人死了?债务人去世的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还债,除非债务人没有遗产,债务人去世后,后果只能债权人自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使用证升发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土地使用证升发期限是怎样规定的当我们,获取土地使用权或者购买房子的过程中,除了其他的一些费用的缴纳,我们还需要去一定的部门,经过一系列的流程......


·注册商标续展可以无限期吗
      注册商标续展可以无限期吗一、注册商标续展可以无限期吗注册商标续展办理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每次续......


·公民对地税行政复议怎么申请?
      我们平时只要金钱的收入就需要给国家提交固定额度的税费来支撑社会的运行,而税费的收取都是有专门的税务机关来进行操作的,而正是因为这样才会导致很......


·债务人以概括应收账款质押的,应收账款质权并未有效设立。
      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及登记的质押财产仅概括性描述为出质人自合同签订之日及之后,现在或将来、实际或可能发生的所有应收账款及相关权利、利益。该描述对......


·一、办理租房网签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租房网签备案需要什么材料?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资料;4、城市人民政府限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


·行贿罪50万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罪50万判刑标准是什么?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甲医疗事故属于几级伤残
      二甲医疗事故属于几级伤残要以伤残鉴定报告为准。根据患者的伤势程度二级医疗事故可以分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


·批捕拘留手续是怎样的?
      批捕拘留手续是怎样的?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产假员工辞退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产假员工辞退赔偿标准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