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裁决驳回仲裁请求的情形有哪些情况

裁决驳回仲裁请求的情形有哪些情况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对仲裁实行监督的另一种方式。当申请人提请法院对裁决强制执行时,被申请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这些情形包括: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此外,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二、不得请求不予执行的情形1、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仲裁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在我国需要仲裁的当事人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收集案件的相关证据进行办理。要求这类仲裁单位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我国的仲裁部门应根据案件的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对这类案件受害人员进行保护,确保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租房网签备案居住登记所要注意的事情有哪些?
      一、租房网签备案居住登记所要注意的事情有哪些?1、出租房和承租人需要协商好,对房租、付款方式、期限等需要确定好,在整个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可以......


·桩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是什么?
      桩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是什么?我国相关管理条例严格把控工程质量,特别是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更高要求的监管,因为工程质量如果不合格,建设完成后......


·信用卡诈骗自首还清后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有些朋友在用完信用卡以后可能一时无力偿还,不小心被银行起诉,后来又筹钱还上了,但是在还完钱以后还是会心理打鼓,所以有很多人不禁要问了信用卡诈......


·集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集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参加单位福利分房所购得且房产证上,但是购房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


·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
      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


·一、支持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一、支持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


·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
      一、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并不意味着无罪,可能是犯罪事实无法认定,在犯罪证据确凿后可以依法批捕处理。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


·酒后肇事三次逃逸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
      酒后肇事三次逃逸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1、死亡一人,肇事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若逃逸致人死亡......


·一般起诉探视权就是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
      一般起诉探视权就是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对孩子的看望以及探视的权利,另外一方在探视的时候必须予以配合,这是双方应当享有的......


·信用卡套现能怎么定罪
      信用卡套现的定罪依据是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


·新车第一年没买划痕险可以报吗?
      我们国家对于车辆的保险是有很多的,对于车辆保险其中就有划痕险,划痕险对于车辆的划痕作用是非常的大的,划痕险对于不是自己的亲戚家属是陌生人给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