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法核算加班费工资基数 绩效工资也算吗?

劳动法核算加班费工资 基数绩效工资也算吗?绩效工资不作为加班费的工资基数计算项目,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一条规定,加班费的基数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对于绩效工资是否应当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因为各个单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不同,一般而言,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入的组成部分的,应当作为计算基数;反之,则不应作为计算基数。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二、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员工在休息的时间内工作的,是需要支付规定标准的加班工资待遇的,具体情况下不同的工伤时间所需要支付的工资待遇也是不同的,但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资基数标准,或者平均的工资待遇来作为基数发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事诉讼法的反诉程序应如何理解?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我国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被告反诉原告的情况偶有发生,当原告就某事项对被告发起诉讼后,被告接到通知应予以答辩,但如果出现原......


·一、直接抚养人的含义是什么?
      一、直接抚养人的含义是什么?直接照料自己生活的人即是直接抚养人。例如父母离异后,直接照料自己生活的父或母,是自己的直接抚养人。虽然另一方也承......


·开股东会决议有监事吗?
      开股东会决议有监事吗?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


·一、 民法典关于房屋买卖的规定有什么?
      一、民法典关于房屋买卖的规定有什么?民法典关于房屋买卖的规定,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


·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搭便车”行为越来越
      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搭便车”行为越来越猖獗,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日益严重化、复杂化,刑法上也给予严厉......


·医疗事故鉴定书不包括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书不包括什么一、医疗事故由谁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


·继承父母的房产过户公证时需要哪些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


·当事人批捕后最迟多久判刑
      当事人批捕后最迟多久判刑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经批准后可延长。侦查终结后移送审......


·员工工伤赔偿协议书范本
      在工作中最应该避免的就是安全事故,每个公司都会三令五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当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公司出于道义或法律都应进行相应的工伤赔偿......


·劳务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劳务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无论是作为劳务公司,还是劳务人员,如果想发展壮大自己的事业,制定劳务承包合同都是非常必要的。那么一份标准的劳务承包......


·股权变更不交税的后果
      视具体情况而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