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房产还在按揭离婚怎么分?

房产还在按揭离婚怎么分?房产还在按揭离婚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分割: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婚姻期间偿还贷款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剩余未偿还完贷款,由取得房产一方个人继续偿还。相关规定:《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二、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一般的是可以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如果双方协商的很好,那么这时候可以自行去办理分割手续的,如果双方在这方面无法达到一直的决定的话,那么是可以根据向法院提出 申请解决的,这时候取得房子的一方是需要按照失眠的价格支付另一方房子的价格的一半的。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一个房产是您非常重视的,因为毕竟现在房屋在进行购买的时候价格也非常的昂贵,但是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的话,就务必需要将这个房产进行一定的分割。此时在进行分割的时候都必须遵循自由协商的原则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吗?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资方式有三种: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在核准制框架下,这三种融资方式都是由证券......


·取保一年到期后怎么办
      要么是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要么就是变更为其他的刑事强制措施,不过具体处理方式还是要结合具体的情况确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


·发生医疗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赔偿纠纷如何处理一、发生医疗赔偿纠纷如何处理1、和解(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


·债权转让要了解什么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要了解什么注意事项1、债权转让时由谁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尽管债权转让主要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完成,但债权转让并非因此与债务人无关。......


·债务纠纷异地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


·一、代通知金半年一个月工资的赔偿标准吗?
      一、代通知金半年一个月工资的赔偿标准吗?代通知金为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二级烧伤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工人,会面临各种职业风险,其中就包括烧伤。当职工发生工伤后,其家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这样就可以为下一步索赔做好准备。二级烧......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概念是什么?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亲友圈,如何与亲友相处关键是把握好度,尤其是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决不能看关系、讲亲情、碍面子,利用职务之......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申请赔偿?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申请赔偿?公司没签劳动合同申请赔偿的请求向当地的社保局提出。法律规定如下: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


·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
      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


·分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分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分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分公司欠钱不还可以和分公司协商,或者是找总公司进行还款。具体方式如下所述。(一)协商遇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