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诉前诉后财产保全有何不同?

诉前诉后财产保全有何不同?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的一个主要区别在于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必须在15日内起诉。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3、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二、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1、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6、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在对当事人进行财产保全之前是需要满足有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情况是紧急的等情况才能进行。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的有效实行,及时阻止双方的利益损失而出现的。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的当事人要明确申请无误在提出,若申请是错误的,相关损失需要自己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茂名信息公开的原则有哪些?
      一、茂名信息公开的原则有哪些?茂名信息公开的原则有:政府责任原则、一般公开原则、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原则、及时公开原则、保证公民能够......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什么2023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什么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有:1、公司;2、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1)股份有限公司、有......


·最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最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个人在进行借款的时候,最好还是打一份书面的借据比较好,即使日后产生纠纷,有借据对维护自身利益来讲也是比较好的。而此时有的......


·法律规定批捕后还要侦查吗?
      一、法律规定批捕后还要侦查吗?属于侦查阶段,包括拘留阶段和逮捕后到案件移送检察院之前的这段时间均属于侦查阶段。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


·怎么样认定公司名字有没有侵权?
      怎么样认定公司名字有没有侵权?一、怎么样认定公司名字有没有侵权1、如工商局登记注册了,就不存在侵权;2、企业名称在同一个行政区划范围内,同......


·房屋拆迁按面积还是按人头?
      随着我国现在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很多的房屋可能会面临拆迁的问题,一般而言,进行拆迁的时候,往往需要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那么,房屋拆迁按面积......


·集资诈骗数额认定是怎么样的?
      集资诈骗这个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比较常见,只是行为人在实施诈骗的行为,但是当事人却完全不知情,所以才会有很多人都上当受骗,所以,国家也是在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法侵权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法侵权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法侵权直接到法院进行一定的诉讼活动,当然也可以到我们国家的商标委员会来申请商标侵权,商标......


·工伤认定中待遇主要是什么?
      工伤认定中待遇主要是什么?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


·用名人背影侵犯肖像权吗?
      用名人代言已经是现在很多企业和厂商首选的商业宣传模式,只要经过本人同意,双方签署使用协议,企业或者厂商就可以使用名人的照片或者视频为自己做宣......


·故意伤害轻伤评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伤害轻伤评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颅脑、脊髓损伤1.轻伤一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