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童工工伤不认定工伤应该怎样办理

童工工伤不认定工伤应该怎样办理
  
  一、童工工伤不认定工伤应该怎样办理
  
  劳动者依然但是可以主张赔偿。途径有: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根据侵权责任法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走提供劳务受伤的赔偿法律途径。
  
  实践中童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童工工伤伤亡时,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童工的工伤治疗和赔偿等一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童工一般能够依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获得相应的赔偿。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主要认定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2、工伤范围。
  
  从工伤认定的条件看,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包括童工)不具备认定为工伤的“劳动关系”条件。因此,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即使具备了在“非法用工单位”中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三工”条件,但由于“非法用工单位”的原因就丧失了双方存在合法劳动关系的确认,因而也就丧失了工伤认定的条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童工致伤赔偿问题或者进一步说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赔偿问题应按以下途径解决:
  
  1、及时救治伤亡人员。
  
  2、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非法用工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4、申诉。
  
  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我国法律规定,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按照劳动规定进行办理,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非本人造成的伤害。我国的劳动部门应对这类人员的伤害进行鉴定,按照工伤规定,对这类人员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打架斗殴会犯什么罪
      打架斗殴所犯的职责要具体看当事人所犯时间的性质来觉得:1、如果当事人所犯事件只是属于故意伤害他人的性质,在法律是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一个犯罪......


·没房产证的什么叫一房多卖
      没房产证的什么叫一房多卖?一房多卖,又称房屋多重买卖,是指出卖人以同一房屋为标的物订立数个买卖合同,分别出售给数个买受人的行为。“一房多卖”中......


·起诉前财产保全费用由谁承担
      起诉前财产保全费用由谁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


·公司名称别人可以抢注成商标吗?
      公司名称别人可以抢注成商标吗?《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较简单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较简单,从高到低,最高等级是全部责任,然后就是主要责任,接着是同等责任,次一点的是次要责任,最轻的也可以说是没有关系的无责......


·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近几年进入到了飞速发展的时代,而随着很多的工业项目得到不断的开发,随之而来的就是出现了很多的征地需求,但是在征......


·高空坠物找什么部门管?
      高空坠物找什么部门管?高空坠物是属于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的。但是,当高空坠物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如果想要维......


·民法典562条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562条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


·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都是一方的当事人接受了另一方的委托,为委托人办理事......


·离婚后,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离婚后,财产应该如何分配?中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个人财产和协议财产相互属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协商不得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


·刑事拘留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刑事拘留的办案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