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有缓刑的可能?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有缓刑的可能?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能否判缓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肇事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有自首情节,并取得受害人谅解,是可以判缓刑的基础,但是还需要争取。暂缓量刑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过失犯罪的;②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③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④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的;⑤赔偿被害者的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的;⑥属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陷于失学,受馁状态的;(三)未受过刑罚处罚,未因同种行为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三次以上治安处罚的。二、交通肇事处罚规则在鉴定的同时应当先分清事故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损害赔偿重。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行政处罚重。按照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刑事责任重。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如果说发生车祸发生肇事逃逸的行为后会根据造成的后果来处罚,如果说逃逸不构成犯罪会处以十五天以下拘留,如果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出现肇事逃逸的行为后,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同时也是会由公安机关将当事人的驾照进行吊销,终身不得重新领取驾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人是谁?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人是谁?(一)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二......


·房屋过户费用由谁承担?
      一、房屋过户费用由谁承担1、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房屋交易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股东个人车子能租给公司用吗?
      股东个人车子能租给公司用吗?一、股东个人车子能租给公司用吗?车子可以租赁给公司,需要有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公司留底备查,有了合同就可以把保......


·汽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汽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股权质押后还能贷款吗?有哪些条件
      股权质押后还能贷款吗?有哪些条件一、股权质押后还能贷款吗?根据相关规定,质押后是可以进行贷款的。二、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


·民法典中的人格权是怎样规定的?
      人格权和我们的肖像权、健康权、名誉权等一样,是人身权利的一种,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容侵犯。这一点在我国的民法典里有着明确的规定,包括对人格权主......


·因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尽管遵守法律上的规定是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得到工资的最基本的要求,但是公司内部其实也是有制定好的规章要求每个劳动者规范遵守后才能保证公司的秩序和......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


·按揭房子夫妻离婚过户怎样办理的
      按揭房子夫妻离婚过户怎样办理的(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


·私闯民宅打人正当防卫至轻伤如何处理?
      私闯民宅打人正当防卫至轻伤如何处理?私闯民宅打人正当防卫至轻伤需要对该行为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但是刑事责任承担方面,如果没有造成防卫过当,不需......


·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撞有责任吗
      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撞有责任吗?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撞也是需要负有一定的责任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