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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自然人股东签章?

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自然人股东签章?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股东会的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得到股东授权的人)作出,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署。自然人股东可签字或盖私印(私印应该是能够证明是本人的才可以,比如在银行有过印鉴备案等)。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印,也可由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出席并签署决议。法定代表人可直接代表本单位(即法人股东),不用法人股东出具授权书。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应该有法人股东出具书面授权书,授权书应经法人股东签章及被授权人的签字,授权书方可生效。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是什么?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转让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综上所述,自然人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以持有的股份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议,享受分红等。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应当在最终形成的决议上签字,自然人股东不必签章,写清名字就行。对于法人股东来说,应当在股东决议书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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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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