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掉头路口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掉头路口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二、划分依据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具体内容如下: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发生,显然是可以认定为意外事故的,也可以由于一方或者双方存在违法驾驶的行为导致的,相关情况是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我没签劳动合同是否能够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我没签劳动合同是否能够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我没签劳动合同是能够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比如说通过工资条,还有就是单位同事的证人证言可以举证。《关于确定......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有哪些惩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


·发生小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发生小事故逃逸怎么处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如果一方肇事逃逸,逃逸方将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投诉律师的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
      投诉律师的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一、律师行政处罚是什么1、内容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


·笔迹鉴定费用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笔迹鉴定费用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


·一、按老人遗嘱分财产交税吗?
      一、按老人遗嘱分财产交税吗?按老人遗嘱分财产是不需要交税的,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但是遗产税的征收与否......


·《绵阳市法律援助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绵阳市法律援助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绵阳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


·签五年合同试用期应该为多久
      签五年合同试用期应该为多久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在约定试用期的时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个试用期可约定,也可不约定。若需要......


·聘用通知书有什么效力?
      聘用通知书有什么效力?聘用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应该是一种要约。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刑事诉讼法各期限的要求分别是多少?
      刑事诉讼法各期限的要求分别是多少?为了预防犯罪,国家规定触犯相关法律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而设立了刑事诉讼这一制度,但为了保障人权,真正的......


·房屋出租中介法律责任有哪些?
      房屋出租中介法律责任有哪些?房屋出租中介法律责任有保证提供跟签订合同有关的一些事项都是真实有效的,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