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二、试用期3天辞退,不给工资是否合法?不合法,试用期3天内辞退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其工资。1、如果劳动者签了个人辞职书:就是劳动者有试用期内主动解除合同了:这样的情况,公司只需给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却不必给劳动者经济补偿。2、如果劳动者不签: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1)如果公司有这样的证据:公司是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要给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却不必给劳动者经济补偿;(2)如果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此时,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当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2倍作为赔偿,即:在劳动者工作不满3个月时,除给劳动者应得的实际工资外,还应给劳动者一个月的赔偿金。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合法权益,有关法律中对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做出了最低标准的要求,具体就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中。而即使劳动者试用期没有工作几天就辞职走人了,此时单位也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实际工作那几天的工资报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追究其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


·侵犯隐私权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侵犯隐私权的主要表现是什么一、侵犯隐私权的主要表现是什么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


·工伤认定后
      工伤认定后,一般单位需要赔偿,如果有缴纳社保的,一般也会要求社保局进行赔付,但是,可能因为某些情况,社保局就会推脱责任,拒绝给受害者进行赔偿......


·一、被迫签下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吗?
      一、被迫签下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吗?被迫签下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不生效的。夫妻或者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的夫妻财产协议产生的法律效力,必须具备婚姻及......


·离婚财产两个孩子怎么分,孩子谁来抚养?
      当前我国有很多人因夫妻关系不和,导致离婚,那么涉及到离婚后离婚财产两个孩子怎么分的问题,对于未成年的孩子,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来实现拥有孩子的抚......


·怎么判定为医疗事故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1、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该怎么确定
      离婚诉讼说白了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此时首先需要的不是书写离婚起诉状,而是要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众所周知,我国的法院是比较多的,但并不是任何一......


·离婚后孩子改姓抚养费吗?
      离婚后孩子改姓抚养费吗?离婚以后孩子是否改姓,都需要两个人共同协商后,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改的。如果孩子已经超过12岁还应该征求孩子的意见。......


·开车玩手机是违法还是违章
      开车玩手机是违法还是违章一、开车玩手机是违法还是违章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


·婚前财产子女继承需要配偶同意吗?
      婚前财产子女继承需要配偶同意吗?一、婚前财产子女继承需要配偶同意吗?不需要,因为这个财产是婚前财产,不需要配偶签字同意。《民法典》(于......


·遇到非法集资在哪里报警
      一、遇到非法集资在哪里报警?(一)可以直接到案发地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二)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作询问笔录时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或者主动提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