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法院在用尽所有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经济状态有所改善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如果无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以上的,就要负刑事责任,要坐牢的。 如果责任人驾驶的是机动车,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是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不计算在无力赔偿的数额内。二、赔偿标准《赔偿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下,肇事者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赔偿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了解,但对于实在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应当考虑到实际情况来进行协商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房屋继承权赠与范文内容包括哪些?
      一、房屋继承权赠与范文内容包括哪些?房屋继承权赠与范文内容包括遗赠人和受赠人的姓名,住址以及具体的达成协议内容。甲方(遗赠人):×××(写明......


·根据 《社会保险法》
      根据 《社会保险法》1.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直接签合同吗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直接签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杀人如何认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杀人如何认定?随着社会发展,网络以及电视的普及,许多小朋友心理成熟的年龄越来越早,犯罪低龄化这一问题也出现在了大众视野之中。......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怎么处理?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怎么处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对于公安机关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报经检察长批准后,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就难免牵扯到责任赔偿的相关事宜,那么交通事故原告应该怎么举证呢?下面是小编收集了到的相关资料。在交通......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中小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在提高经济活力,促进就业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可是中小企业由于实力有限,存在......


·买房子贷款怎么贷?买房子贷款条件是什么?
      大多数人在打算贷款买房时都会想买房子贷款怎么贷,不知道如何办理和该准备好哪些材料。那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买房子贷款怎么贷,以供您阅读参......


·交通事故中对老人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交通事故中对老人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事故中会赔偿多少就要结合受害者所受到的伤情来进行确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


·猥亵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强奸不同于猥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强奸要比猥亵所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犯罪性质也更为恶劣一点,但是我国刑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


·企业男工人的退休年龄是多大?
      企业男工人的退休年龄是多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