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一、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程序是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的具体措施会不一样,比如说由行政罚款的这样一种简单的措施就是专门机构来进行当场收缴或者执行收缴。
  
  (一)专门机构收缴罚款
  
  1、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例外:当场收缴、执行措施收缴。
  
  2、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程序。
  
  (二)当场收缴罚款
  
  1、当场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当场收缴罚款的程序:
  
  (1)出具罚款收据,统一的收据。
  
  (2)罚款的缴付,2日交公。
  
  (三)强制执行
  
  1、执行措施第51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注意第(一)项是3%而非3‰。].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的例外。客观原因,依法不予强制执行。如确有经济困难,申请和批准,可暂缓或分期缴纳。
  
  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概念?
  
  指有关国家机关保证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当事人的义务得以履行的程序。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在当代社会,目前我们国家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是非常的严格的,千万不能够存在着违法的事项,否则的话相关的人员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被申请人员如果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话,那么应当申请,而且经过有关部门同意。可以停止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事诉讼超过三年还能起诉吗
      民事诉讼超过三年还能起诉吗一、民事诉讼超过三年还能起诉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


·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法院判决离婚再去领结婚证可以吗?
      一、法院判决离婚再去领结婚证可以吗?法院判决离婚再去领结婚证是可以的,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


·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的格式
      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的格式诉前财产保全应该是属于紧急的保全措施,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不会遭到其他因素造成损失,防止财产被非法转移,当事人就......


·上下班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上下班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上下班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鉴定费用谁出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鉴定费用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


·驾驶汽车违章停车在哪交罚款?
      驾驶汽车违章停车在哪交罚款?城市交通越来越拥堵,停车成为有车一族最头疼的事情,小区与商场有专门的停车场和停车位,但是更多时候车子只能把车停在......


·情形
      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生效?
      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生效?一、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生效按照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最新消息有哪些内容?
      我国在人口管理方面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国家规定了夫妻如果在计划外超生,应对该夫妻生收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可以有效地控制人口增......


·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