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关于辨认笔录要见证人吗?

关于辨认笔录要见证人吗?辨认笔录中不是必须要有见证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67条规定:勘验时应有2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勘验笔录应由参加勘验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对见证的必须性和见证人的人数作了限定。而且此处仅是检察机关办理贿赂等自侦案件的程序性规定。公安部《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第4条第3项规定:现场勘察必须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见证人,公安司法人员不能充当见证人”。第8条第2项规定:“现场勘查笔录应详细记载:见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现场指挥人员、勘查人员、笔录制作人员以及见证人签名”。该规定比较详细,但涉及范围仅限于现场勘验见证人。二、辨认的程序: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管辖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3、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必要时,可以有见证人在场。4、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5、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的,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密。6、对于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主持和参加辨认的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以上就是辨认的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基于实际的辨认需要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那么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的案件审理需要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净身出户还要交抚养费吗?
      在婚姻中如果夫妻没有了感情,部分夫妻会选择离婚,既然是离婚那么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净身出户就是在离婚中财产分割中的一种类型,一方选择放......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一、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


·属于自诉案件轻伤怎么调解?
      属于自诉案件轻伤怎么调解?一、属于自诉案件轻伤怎么调解?轻伤类型的自诉案件可以有村(居)居委会等群众性组织来调解,也可以由法院来组织调解。......


·他项权利登记个人之间可以办理吗
      他项权利登记个人之间可以办理吗?1、项权证个人之间不能办理。只有在个人借贷时是可以办理他项权证的,比如个人借款之后的房产抵押。办理他项权利登记的......


·大连市工伤护理费待遇是什么标准?
      大连市工伤护理费待遇是什么标准?工伤也许是每个企业职工都不想遇到的事情,但是世事无常,有时候工伤也难以避免,而职工工伤之后,企业肯定会进行......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残疾赔偿金能否主张?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残疾赔偿金能否主张?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残疾赔偿金是可以主张的。根据刑诉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


·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最新2023
      对于使用信用卡,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如今使用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了,然而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就是有的人进行恶意透支,日后也不按时归还银行的欠款......


·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在双方签署合同后的合作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做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这些情况有可能是不兑现合同承诺,或者延迟......


·收购赃物治安处罚标准是什么?
      收购赃物治安处罚措施是什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1、......


·山东省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也越来越透明,很多信息百姓可以通过网站就能够查询到,山东省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是什么?物价局对相关项目的......


·如果有人发信息恐吓自己,如何办?
      报警。恶意威胁的一般以行政处罚进行教育。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损失与侵权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的,也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