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参加工作以后去哪交工伤保险

参加工作以后去哪交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办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公司不买社保会得到怎样的处罚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三、工伤职工享受待遇资格确认条件是什么?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1、已参加工伤保险;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社保局填写《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员工不需要自己担心交纳工伤保险这回事,但必须要督促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之内给自己购买工伤及其他的社会保险。只不过用人单位如果不想出工伤保险这笔保费,真的发生了工伤事故以后并不影响到职工个人享受各项工伤待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夫妻有小孩离婚财产如何分?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时,就得考虑是否办理离婚手续了。在办手续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是双方容易引发争议的地方。如果夫妻有小孩,取得抚养......


·一般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一般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我国一直以来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主导,而在市场经济中,各个企业之间的竞争力非常大。因此,每一个企业都要通过不断的改革和融......


·高利贷怎样要回来
      今天小编为大家简单科普一下,放高利贷的人主要可以通过五种方式要回来。第一个办法就是和解。借高利贷的人和放高利贷的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


·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比例为多少?
      没有详细规矩的多少,但是有一个格局合同,规矩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是根据此份额实施。建造部、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方法规定,......


·新婚姻法 适用范围内规定有哪些?
      我国新婚姻法对当事人的适用范围分为几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共同经常居住的地区法律;无常居地、有共同国籍的适用该国籍法律;一方为外籍的,适用双方结......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的误工费需要支付吗?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的误工费需要支付吗?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规定是什么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规定是什么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


·离婚后领养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离婚后领养女儿有没有继承权?离婚后领养的女儿不一定有继承权,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带子女再行结婚;或因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


·公司法关于股东决策权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关于股东决策权有什么规定?我国公司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都应该遵循公司法,公司法是关于我国公司一切相关法律规范的总称。在股份有限公司中,......


·哪些情况下视为夫妻之间感情破裂
      要想法官判决夫妻离婚的,则就需要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否则的话法官也是不会准予当事人离婚。而现实中,在一些情况下,其实可以视为夫妻之间感情破......


·网签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网签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房产居间合同只要当事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房产居间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就受到法律保护。双方自愿在房屋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