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什么情况下不以重婚论处

在什么情况下不以重婚论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般不认定为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二、认定为重婚罪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般认定为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我国民刑上面都有关于重婚的规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重婚行为不一定就能认定为重婚罪。比如上文中提到的两种重婚行为,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认定为重婚罪的法定情形。当然,一旦认定构成了重婚罪,首先肯定是要受到刑事处罚。而在民事方面,若是另一方因此要求夫妻离婚,那在离婚的同时可以向重婚的一方主张损害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福州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福州的公司与公司之间如果出现了纠纷首先就得参照公司法的规定来处理,但是一般来说公司法在法律表达上非常的难懂而一般人可能不会有很正确的理解,此......


·一、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


·一、教师满15年工龄可随时辞职?
      一、教师满15年工龄可随时辞职?教师满15年工龄不可随时辞职,必须在提前30天通知单位之后才能够辞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教师工龄工资怎么算?中......


·广水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广水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在广水市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在多处开始征地,国家征地也是为了让我们人民群众的生活可以越来越好,征地办理拆迁就会给到......


·10亿注册资本的公司大吗
      10亿注册资本的公司大吗?10亿注册资本的公司一般是大型公司,但是,也不能单纯的理解为只要注册资本多就一定是大型公司。注册资本的多少,其实与公司大......


·什么行为构成外观专利侵权 一、什么行为构成外观专利侵权?
      什么行为构成外观专利侵权一、什么行为构成外观专利侵权?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3、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


·土地使用证商住房的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商住房的办理流程一、如何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证书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


·财产保全与移送管辖有关系吗?
      财产保全与移送管辖有关系吗?财产保全与移送管辖一般是没有关系的,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原受理案件法院已经裁......


·工伤认定证明材料保密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认定证明材料保密的依据是什么?劳动者受伤,给劳动者作证的证人的信息一般劳动部门是保密的。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


·转让著作权交什么税,著作权转让的税费有哪些?
      转让著作权交什么税,著作权转让的税费有哪些?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怎样办理著......


·建筑工程危险源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危险源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建筑工程危险管理制度的产生目前我国的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其生产劳动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