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合同效力诉讼时效是多长?

合同效力诉讼时效是多长?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我国仅指法律对时效期间的长短另有规定,而不是对是否受时效限制另有规定。按本条,任何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都应受时效限制,只不过不同情况下时效期间的长短不同、开始计算的时间不同、是否应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不同。无效合同中一方向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属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应当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至于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应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第66条、第161条等条规定确定,从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民法通则第137条第1项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合同法对此无另外规定。因此,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仍应遵循此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合同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或仲裁机构通过裁决确认,一方在起诉时合同效力并不确定,一方或双方也无权自行确定。因此当事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主张权利,时效期间应从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虽然无效,但时效的起算只能以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为准,不能以银行款项借出之次日开始计算,也不能以出借人主张权利被借款人拒绝之次日开始计算,更不能以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之次日开始计算。实践中不乏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前不知道合同无效,因此仍期待合同履行而没有及时提出返还或赔偿的请求,此时权利人不知也不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时效期间不应开始计算。针对于双方,如果认为自己的合同都是有争议的话,那么就可以在三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确定该合同是否属于有效,如果超过三年的话,法院将不会进行维护当事人所应该获得的相关权利。即使该合同属于是有效合同都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仲裁与一般经济仲裁的不同点是什么
      劳动仲裁与一般经济仲裁的不同点是什么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和劳动仲裁不同......


·刑法中宣传传销活动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


·商标续展不予受理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商标续展不予受理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商标续展不予受理的情况应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针对商标局不予受理或不予续展的商标行政案件:对于在商标法......


·在我国殘疾人有法律援助吗
      在我国殘疾人有法律援助吗法律援助指的是国家对于经济困难的人或者其他情形的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帮助的行为。依法申请法律援助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当......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对于许多机动车驾驶者或者开私家车的人来说,如果不遵守道路交通的规定违章就会被处一定的罚款,对交通违章滞纳金应该不会感到......


·三轮电动车醉酒驾驶证怎么处理?
      三轮电动车醉酒驾驶证怎么处理首先要看电瓶车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如果属于超标电动车,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规定进行处罚。醉酒后驾驶电瓶车的,由公安......


·二审答辩状注意事项
      二审答辩状注意事项我们生活中在制作二审答辩状注意事项根据整个上诉的过程要注意一下四个大点,才不至于我们制作的答辩出现错误,导致失败,起诉状中......


·故意毁坏财物过了7年还可以追诉吗?
      故意毁坏财物过了7年还可以追诉吗?一、故意毁坏财物过了7年还可以追诉吗?《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刑事诉讼法委托送达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今社会竞争日益激烈,挣钱也十分不容易,有些人想方设法地去或得金钱不择手段,甚至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有着太多的刑事案件都是因......


·验资后又转出算不算抽逃出资
      验资后又转出算不算抽逃出资2011年修订的《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的,可以认......


·开设赌场罪共犯认定是怎样的
      对于《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犯罪来讲,其实都是有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少不了要对共犯做出认定,毕竟此时区分不同的身份,法律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