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补充侦查属于审查起诉阶段吗?

补充侦查属于审查起诉阶段吗?不仅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补充侦查,在司法判决阶段也可以,补充侦查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庭审理阶段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时,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做出是否补充侦查的决定。二、《刑事诉讼法》补充侦查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以上就是有关补充侦查的具体情况,涉及到案件的犯罪事实难以进行认定的,或者相关情况缺乏证据来支撑的时候,司法机关是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因为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和确凿的证据而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贩毒因怀孕被监视居住吗?
      贩毒因怀孕被监视居住吗?一、贩毒因怀孕被监视居住吗?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


·按规定工伤鉴定几个月后做?
      职工在工作中意外遭遇工伤事故后,必须要先等到身体治疗恢复健康或伤情稳定后才能办理工伤赔偿手续,有些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职工如果需要垫付医疗费用......


·集体林地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含哪些内容?
      集体林地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含哪些内容?一、集体林地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含哪些内容?集体林地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含的内容有林地的面积、无偿使用的......


·刑事二审抗诉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二审抗诉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8次会议通过)......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


·海南高温补助是如何规定的?
      海南地处沿海地区,相较于我国其他省市而言,海南的夏季温度是比较高的,故而为了保护在海南工作的职员的利益,海南相关国家机关制定了海南高温补助的......


·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哪
      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哪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


·男女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合法的婚姻关系都不能保证男女双方可以携手同渡一生,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认可。因此,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在生活中比一般的夫妻更容易面临各种各样的问......


·公司不能辞退10年以上的员工吗?
      公司不能辞退10年以上的员工吗?一、公司不能辞退10年以上的员工吗?公司可以辞退10年以上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


·搬迁补偿费用的补偿方式是怎么样的?
      搬迁补偿费用的补偿方式是怎么样的?搬迁补偿费用也就是搬迁补助费,这是针对设备的搬迁和安装产生的费用,它是根据房屋的面积和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


·专利侵权要收集哪些证据
      专利侵权要收集哪些证据想要认定他人的行为对自己构成专利侵权的,那么专利权人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的话主张是不能得到支持的。那具体而言,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