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刑事案件中什么叫审查起诉之日

刑事案件中什么叫审查起诉之日
  
  一、刑事案件中什么叫审查起诉之日?
  
  审查起诉之日就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日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后,正常情况下受害人的代理律师也都会知道的,不过审查起诉之日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因为,人民检察院在经过审查起诉这个过程之后,总该要做出起诉与否的决定,一般没有特殊情况的话都会提起公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撞伤人交通事故交警如何赔偿?
      一、撞伤人交通事故交警如何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2、对责任认定不服,......


·旷工死亡算不算工伤赔偿
      旷工死亡算不算工伤赔偿一、旷工死亡算不算工伤赔偿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也就是试用期和非试用期是一样的,这个死亡不要看是不是因工死亡,旷工应......


·生产假烟27万该判多久?
      生产假烟27万该判多久?非法经营制造假烟27万元,涉嫌销售伪劣商品罪,应当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法律规定,销售假烟根据具体数额确定承担......


·驾照未满一年上高速怎么处罚
      驾照未满一年上高速怎么处罚处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不扣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39号》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体处......


·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有赔偿么
      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有赔偿么1、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2、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


·知识产权有什么特点2023
      知识产权有什么特点知识产权的特性: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


·交通运输业的误工标准如何计算
      交通运输业的误工标准如何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


·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一、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1、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


·绝对不起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绝对不起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绝对不起诉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


·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
      ?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可以过户给孩子。离婚后的父母谁抚养孩子谁就拥有房产的居住权,不是所有权......


·事实婚姻的人再婚应该怎样处罚
      事实婚姻的人再婚应该怎样处罚重婚罪的处罚分两个部分:(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处罚:重婚罪严重侵犯无过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