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对案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可以是多久?

对案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可以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由于案情情况复杂、涉案人数较多不能在一个月内完成案件的审查的,可以在经上级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适当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我国对于一个案件的审理是有着一定的要求的,必须在相关的时间限制内完成对案件的审理工作,通常是一个月的限制。但是在实际审理的过程中,通常会发生不能在时间限制内完成案件审理情况的,因此需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请进行适当的延长,但是不能故意拖延。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要弄清哪些情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1、事实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2、其他责任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就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对共同犯罪案件要查获所有实施犯罪的人。3、是否追责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之一,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4、侦查合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也是对侦查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因此,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时,要注意审查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特别要查明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是否有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况。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要从犯罪事实、证据等方面审查,看是否具备起诉的条件。法律规定审查起诉期限已过月,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案件复杂重大的,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应当在到期之前向上级机关申请延长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小产权土地使用证区分方法是什么?
      小产权土地使用证区分方法是什么?一、小产权土地使用证区分方法是什么?小产权土地使用证区分方法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因为无论是小产权房还是大产权......


·浙江省精神抚慰金从交强险赔偿是否可以?
      一、精神抚慰金从交强险赔偿是否可以优先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


·网上解除劳动合同要多久
      网上解除劳动合同要多久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需要一周到一个月的时间。公司同意正常离职,但要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在月底才能离开公司......


·主合同未生效从合同有效吗?
      主合同未生效从合同有效吗?一、主合同未生效从合同有效吗?无效,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
      刑事案件在我国属于比较严厉的案件类型,对国家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财产都有着比较严重的伤害。民事赔偿主要是针对案件中的具体金额和具......


·工商局关于商标侵权需要处理多久
      工商局关于商标侵权需要处理多久?商标侵权工商机关应该在立案以后的90天内依法做出相关的处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理......


·撤销不批捕决定的条件是什么?
      一、撤销不批捕决定的条件是什么?①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


·西安机动车牌照流程是怎样的?
      西安机动车牌照流程是怎样的?购买爱车需要办理的事情非常多,其中就包括一项给机动车上牌照,但是很多人都是初来乍到,对于机动车上牌照的事情往往是......


·试用期后再签合同合法吗?
      有的单位,可能会先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在试用期过了之后,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在试用期后再签合同合法吗?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


·在我国什么是工伤认定时限?
      在我国什么是工伤认定时限?《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申请主体,对申请时限也作了不同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


·挪用资金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入罪起点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