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喝酒出问题算不算工伤?

喝酒出问题算不算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鉴别方法工伤是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言,是因公负伤的简称。之前由于体制的原因我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工作原因负伤致残通常采用该术语,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已经适用于普通事业单位职工,公伤只存在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人员,对于与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其他工作人员仍然适用工伤。二、工伤责任认定1、雇主无责任阶段这种做法的理论依据是18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风险分担”理论中提出的观点。上述理论被称为“危险自负说”。2、雇主过失责任阶段19世纪下半叶,劳动者抗争取得了一定胜利,工伤责任雇主承担“过失赔偿”原则。3、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19世纪末期,劳工斗争和社会进步,英、德等国家确认了“职业危险原则”。由此,工伤责任进入到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三、工伤与公伤的区别主体及相互间关系不同。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公伤发生在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属性。确定待遇的依据不同。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行政法规确定。公伤待遇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能否参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工伤可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伤不可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是享受相关的公伤待遇。待遇支付主体不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公伤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争议解决途径不同。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解决。对单位公伤待遇有异议的,只能先通过人事争议仲裁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工伤是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言,是因公负伤的简称。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非吸立案后还能要回钱吗
      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有年龄要求吗?
      不动产登记有年龄要求吗?不动产登记是没有年龄限制的,父母之外其他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其对未成年人享有监护权的证明应当经公证或......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在丈夫如何变更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在丈夫如何变更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


·交强险的理赔范围是什么?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上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哪些内容?
      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为人民服务是我国政府的原则。在行政方面尽量保证行政的透明化与公平性。为了响应这一要求与宗旨,近日上海政府进行了信息公开......


·什么情况下的房产是不能转让的
      什么情况下的房产是不能转让的一、什么情况下的房产是不能转让的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做什么准备?
      一、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做什么准备?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


·一、小三怀孕了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吗?
      一、小三怀孕了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吗?小三怀孕了不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婚内出轨和有非婚生子女不是认定重婚的主要依据。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


·工伤鉴定后不赔偿会不会过期?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或失误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经过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伤害程度较重造成身体残疾或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劳动者......


·欠钱不还起诉对方相互没钱怎么办?
      第一,看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通俗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哪个可以报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哪个可以报案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哪个可以报案?当事人可以去执行法院所在地法院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