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香港结婚内地能查到吗?

香港结婚内地能查到吗?内地是没有记录的,香港结婚证在内地使用,是需要进行香港律师公证的。国内的户口本婚姻状态是未婚,需要提供香港结婚证公证文件进行修改,在国内以夫妻的名义购置房产也需要提供香港结婚证公证。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必须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二、结婚证的办理要求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我国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需要明确的是,对于香港公民领取的结婚证一般是没有在内地登记的,涉及到两地的相关制度和规定都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婚姻登记机关来了解,如果需要涉及到相关事项的认定的,可以出具相关证明性文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被继承没有儿女遗产谁继承权
      一、被继承没有儿女遗产谁继承权被继承人没有儿女且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可以由其他继承人进行继承遗产,比如说配偶和父母,配偶和父母都是第一顺序法......


·余杭区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余杭区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


·离婚户口迁出复婚后是自动迁回来吗?
      离婚户口迁出复婚后是自动迁回来吗?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


·夫妻离婚时债务应该怎么承担
      结婚是人生大事,离婚更是人生重要的事,做为一个家庭的解体,由此而带来的经济上的问题显然是无法回避的。此时除了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外,如果......


·不良资产拍卖如何定价?
      不良资产拍卖如何定价?不良资产,顾名思义,是指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资产,一般来说,在债权人起诉至人民法院后,经核实该资产确实属于不良资产,......


·订立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
      订立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一、订立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与合同期的差别
      1、概念上区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


·个人所得税退税有时效限制吗?
      个人所得税退税什么时候有时间限制吗?个人所得税退税是有时间限制的,纳税义务人需要在3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进行汇算清缴。三种情形的个人可以不用办理......


·外遇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外遇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我国什么是公司法公司组织形式
      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企业都有其存在的形态与方式,无论选择什么样的存取方式,都是为企业的发展以及经验为主。但是在法律上关于公司法公司组织形式又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