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被公安局逮捕监视居住是否允许?

一、被公安局逮捕监视居住是否允许?
  
  被公安局逮捕监视居住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二、简介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适用条件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在我国被公安机关逮捕的话,并不意味着自己就一定从事了犯罪行为,因为这只仅仅是在调查的过程当中,一旦发现自己行为并不符合刑法当中犯罪要件的构成,那么事后是可以进行无罪释放的,但在此过程当中也可以办理一些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监视居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财产协议书效力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离婚是一件令人不开心的事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关于离婚财产进行一些协议,许多人都想了解一下离婚财产协议书效力在我国......


·失信会影响驾驶证年检吗?
      失信会影响驾驶证年检吗可以正常年检的,按照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只是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不准出国旅游,不准入住三星以上的酒店(宾馆)限制高消费。失......


·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范本包括什么内容?
      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范本包括什么内容?有些读者在了解过关于股权转让的相关协议之后,就能够联想到的是,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范本包括什......


·出售土地使用权的收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出售土地使用权的收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因为拥有了土地使用权,那么就可以获得很多的收益。......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什么?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


·犯罪嫌疑人自首如何处罚
      在刑事案件中,要是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立功或者坦白的情节,那此时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就会适当的考虑然后再作出相应的处罚。但现实中对犯罪嫌......


·法院罚没款返还资金是否存在
      法院罚没款返还资金是否存在一,法院罚没款返还资金是否存在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


·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一、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


·商标续展可以网上申请吗?
      商标续展可以网上申请吗?一、商标续展可以网上申请吗商标续展可以在网上申请的。但是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到期前进行续展的,可以通过网络......


·不动产网签备案后可否变更姓名
      不动产网签备案后可否变更姓名一、不动产网签备案后可否变更姓名房子在房产局备案了还能更名的,需要办理出房产证后,按照房产过户流程办理更名。......


·赡养父母有标准吗 具体标准是什么
      一、赡养父母有标准吗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