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打架三级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打架三级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打架三级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轻伤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你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2、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针对你的损失你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4、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具体赔偿数额,各地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是医药费用的5-8倍。
  
  5、作为自诉案件,可以调解,针对刑事部分也可以撤回自诉。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责任,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具体赔偿如下: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应当予以赔偿。
  
  二、赔偿的具体项目。
  
  1、医药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
  
  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综上所述,如果由公安机关的技术部门鉴定构成轻伤,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应当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手段残忍的,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人身伤害赔偿以受害人受到伤害减少的实际收入支付赔偿金,或者伤残补助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当前我国购买二手房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当前我国购买二手房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购买二手房屋本身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二是购买房屋时需要缴纳给中介的费用,也就是中介的......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


·职务侵占罪立案新规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立案新规定是怎样的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


·虚报注册资本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公司在设立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登记公司注册资本,但实践中有些设立人却虚报注册资本。这样的行为是有可能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此时要求达到了法律......


·商标续展需要多久时间?
      商标续展需要多久时间?一般十五天左右办理完毕,商标续展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


·偷税多少判刑呀
      偷税多少判刑呀偷税是一种违法行为,是纳税人为了少缴或者不缴相应税款,通过欺骗、隐瞒等违规手段故意逃避纳税的行为。通过隐瞒需纳税的项目、隐瞒实......


·江苏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江苏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民法典》66条规定:“当事......


·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董事 一、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董事?
      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董事一、公司董事长能否兼任董事?董事长必须是董事。《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


·假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效假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会按照有
      假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效假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会按照有关的法律进行分割,因为在法律上你已经离婚了,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的,如果出现了起诉、请求或者认诺等情形可以申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