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执行有哪些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执行有哪些区别?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两者也都通过一定的强制性措施表现出来,但二者仍有着明显的区别: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3、动因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作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4、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1、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4、通知当事人到场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7、制作现场笔录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综上所述,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都是针对被处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而做出的决定,两者有相同地方也存在区别。从处罚目的、实施条件及主体、程序和造成后果等方面不一样。行政强制执行可以是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操作,也能由法院实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类型有哪些?
      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类型有哪些?在诉讼中,抗辩就是一种防御方法,而债务人拥有的抗辩权,就是债务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利,同时......


·商标侵权纠纷案例分析
      商标侵权纠纷案例分析商标权是商标权人依法获得的权利,受到发了的保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想要不劳而获的人存在。通过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来谋取......


·购买房屋过户费怎么算
      购买房屋过户费怎么算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


·打架斗殴多长时间内报案有效
      打架斗殴多长时间内报案有效?6个月内有效。但及早报案有利于查案。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


·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途中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是不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是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


·什么叫企业改制重组 改制重组有哪些
      什么叫企业改制重组改制重组有哪些方式一、什么叫企业改制重组?目前,北京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企业有11......


·能否保全超诉讼标的的房产?
      能否保全超诉讼标的的房产?财产保全金额不得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院应该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解除保全。财......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用人单位会以各种理由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用人单位会以各种理由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或者是因为劳动者上班迟到,或者是因为劳动者没有服从单位的安排加班等等。但根据法律......


·如何理解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前提?
      目前尚无司法解释或相关规定作出回答。但是,《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1款明确、简练地使用了“另有重要罪行”的宇样,规定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