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非机动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规则

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对于非机动车来属于天然的劣势,从情理上来分析,车行驶可以对人造成伤害,而人不能对机动车造成破坏,于情是合理的。现实生活中,有的行人对交通规则不了解,造成交通不便,致使交通事故发生的也不少,那么非机动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非机动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规则
  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1、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
  5、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基于这种考虑,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机动车驾驶人需尽高度注意义务,防止因疏忽大意、采取措施不当而发生交通事故,这充分体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保护。
  4、但是,如果能够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而且必须是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才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上文中可以看出,非机动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很灵活的,一般由过错方承担大部分责任,某些情况下甚至出现了由行人负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建议您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事诉讼当事人被拘捕的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民事诉讼当事人被拘捕的注意事项都有什么?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


·公司股份合作协议是怎样的
      公司股份合作协议是怎样的一、范文在投资人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一、订立协议各方当......


·过了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在日常工作中,如果我们因为一些意想不到的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个时候我们要申请的就是工伤的认定和补偿,而工伤的认定补偿也是有一定期限的,如果过......


·市府信息公开办的原则是什么?
      一、市府信息公开办的原则是什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在各国是不尽相同的,但是,其基本原则却是大致相同的。一般认为,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应遵循......


·没买社保可以鉴定工伤吗
      没买社保可以鉴定工伤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


·我们的产品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
      我们的产品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产品商标被人抢注了之后可以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


·私募基金怎么获利,风险大吗?
      私募基金怎么获利,风险大吗?一、私募基金怎么获利所谓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


·资本市场与企业融资有什么关系?
      资本市场与企业融资有什么关系?关于资本市场融资有许多人不是很了解,因为这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它是金融市场中的一项,在现在经济广泛发达的时代......


·丧失继承权的是形式有哪些
      丧失继承权的是形式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


·公司法实缴出资期限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公司法实缴出资期限的相关知识有哪些《公司法》实缴出资期限的相关知识有哪些1、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多久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


·应该如何起诉借条担保人
      应该如何起诉借条担保人(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