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非原配我能告别人重婚罪吗?

一、非原配我能告别人重婚罪吗?
  
  可以,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其他受害人都可以告重婚。
  
  重婚罪可以归纳到“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之中,这种案件可以有当事人选择由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换言之就是说,重婚案件一般来说可以由当事人提起自诉,但是其影响社会风气,对社会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或者对被害人造成极大的伤害,或存在其他严重的情节的,就算当事人选择不起诉,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也可以检举,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如果自己发现身边的朋友构成重婚罪,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到公安机关去报案,但在重婚案件当中,基本上除了原配偶和其他直接利害关系人之外,无关人员很少有主动到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的。如果没有证据,也不能随便诬告别人构成重婚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彩礼嫁妆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一、彩礼嫁妆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什么?彩礼嫁妆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都有可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


·欠债不还拒接电话怎么办,还有什么别的追债方式?
      欠债不还拒接电话怎么办,还有什么别的追债方式?一、直接了解,当面追债很多债务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问,导致对方也赖皮一样不还的。追债的第一步......


·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的法律后果
      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的法律后果担保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因为你不仅要熟悉被担保人的一切还要具有担保的能力,如果出现了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的情况该怎么......


·教师索贿如何处罚
      教师索贿如何处罚教师在招生中存在徇私舞弊,索取贿赂的,依据情节给予处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构成犯罪的追究......


·法院诉讼离婚传票到哪里?
      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对夫妻离婚时都会使用协议的方式和平离婚,有些夫妻会因为对方不愿离婚,或离婚后的财产和孩子的归属问题没有达成一致而采用诉讼......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一、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


·从批捕到法院开庭需多久?
      一、从批捕到法院开庭需多久?1、从批捕到法院开庭需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


·关于国家赔偿的冤案有哪些类型?
      在我国成立初期的法律中并没有规定由于执法机构的违法行为而使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犯罪......


·犯了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怎么量刑处罚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怎么量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怎么样?
      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怎么样?最近两年政策放开,我国私募基金管理人家数及其管理的资金规模都快速增长,我国资本市场仍散户市场向机构市场转变趋势明显......


·立案后不侦查到了什么阶段?
      一、立案后不侦查到了什么阶段?批捕之后不侦查说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批捕后一般还是在侦查阶段,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