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双胞胎离婚抚养权会怎么判

双胞胎离婚抚养权会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二、抚养费的标准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4、抚育费应定斯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5、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总之,没有法律规定双胞胎必须是一人抚养一个的,就像是母亲本人如果已经涉嫌触犯了国家法律制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没有固定收入也没有固定工作的,两个孩子也都有可能全部判给父亲的。而且,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对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向借款人讨债有几种方法
      向借款人讨债有几种方法债权人向欠债人讨债可通过下列方法进行:1、和解法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


·非法集资违法吗,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生活中,非法集资的行为是比较常见的,非法集资的主体有个人和单位之分。有些朋友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非法集资是否合法,这个问题需......


·离婚后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方要给抚养费吗?离婚后女方要给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当事人向法院申诉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当事人向法院申诉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理?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


·结婚后没有结婚证财产怎么分割在我国
      结婚后没有结婚证财产怎么分割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


·结婚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男女结婚必须要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而在登记之前工作人员会先对其条件作出审查。那么男女结婚的必备条件是什么呢?现在,我们就这个问......


·没写借条欠钱不还怎么办?
      没写借条欠钱不还怎么办?对方与其真的有欠债关系,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依据,可以收集一些其他产生欠债关系的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也......


·一、武汉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哪个?
      一、武汉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哪个?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必须要办他项权证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必须要办他项权证吗?现在社会购买房屋,它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行为,因为购买房屋的话,肯定会涉及到大笔的房款,毕竟现在的房价都......


·土地承包纠纷找谁?
      土地承包纠纷找谁?在农村的土地如果拥有使用权,那么是可以承包的,会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如果之后双发发生有关承包的纠纷,就可以向法院进行起......


·羁束裁量权是什么?
      羁束裁量权是什么?一、羁束裁量权是什么?羁束裁量权是指在行使过程中,其权限范围、幅度行为方式、数量界限等都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