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费是多少

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费是多少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费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向法院申请保全的同时还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这个数额是由申请保全的法院规定的。二、财产保全的裁定执行(一)保全执行是指在取得终局的、确定的法律文书以前,为防止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裁定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而采取的旨在维持标的物现状,确定和保护证据的强制措施。(二)保全执行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两方面内容,以财产保全为主。(三)保全执行应坚持强制措施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主动争取案件当事人或者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注重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对涉及区直企业、油田三大中直企业和有偿还能力的公用事业(学校、教育、医疗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必须慎用保全措施,保全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四)保全执行工作由立案庭或者审判业务庭组织实施。法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两人以上,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并按规定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五)保全执行必须依据保全裁定,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未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不予保全。(六)当事人申请保全时,由案件承办人审查保全申请是否成立,担保手续是否完备,符合保全条件的,请示庭长及主管院长,同意后,立即制做保全裁定书。同时,核算保全费用,督促申请人交纳。(七)被保全财产在当地的,承办人应当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在上述时间内未能采取措施的,应报告庭长及主管院长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6小时。诉前保全或者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执行。(八)保全执行的同时,承办人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向申请人、被申请人、义务协助人送达民事裁定书。同时将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关材料及时入卷。(九)情况紧急时,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快速办理,可通过电话方式直接向领导请示,有关审批手续等均可事后补办。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对案外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能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保全的对象界定应以法人、公民合法所有,且能够自由处分为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


·贸易公司注册资本起步标准是多少
      贸易公司注册资本起步标准是多少一、贸易公司注册资本起步标准是多少?贸易公司注册资本起步标准是没有限制的,注册资本现在实行的是认缴制度:1......


·无子无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是夫妻感情不和,一方提出或者双方同意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行为。双方可以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未果,可以上当地法院提取诉讼。很多夫妻在婚后没有......


·如果要劳动关系转移怎么办?
      如果要劳动关系转移怎么办?不同法人之间员工的调动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取决于双方的协商,以及不同法人之间关系的协调。1、若员工同意调动......


·外地企业来宁设立分支机构须知
      外地企业来宁设立分支机构须知:1、到企业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2、持盖有登记机关证照管理专用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所在地的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有关......


·经侦非法集资多久立案?
      近年来,在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给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非法集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很大,各地公安机关都对此严厉打击。人们陷......


·在别人劝说下停止犯罪是中止吗?
      在别人劝说下停止犯罪是中止吗?一、在别人劝说下停止犯罪是中止吗?在别人劝说下停止犯罪一般来说是中止,具体认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行为人......


·银行倒闭怎么办?
      银行倒闭怎么办?一、银行倒闭怎么办?银行也会破产不是危言耸听。数年前的金融危机中,欧美银行破产的情况并不少见。而在中国,政府允许银行破产......


·一、劳动法裁员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法裁员补偿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


·有开房记录可以证明重婚罪吗?
      一、有开房记录可以证明重婚罪吗?不能。因为开房无法证明重婚罪。重婚罪,指的是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的。如果没有与他人结婚,不构成重婚罪......


·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何理解?
      我国对于犯罪的主体是有着一定的规定标准的。在单位犯罪的主体当中,对于主要负责人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责任有着不同的分类区别。与此同时还包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