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行政诉讼的诉讼标的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诉讼标的有哪些?1、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标的是行政事项中的涉及到的权利关系,以及诉讼案件中涉及到的相关义务情况等。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2、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标的物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是其具体物质形态。在分割财产之诉中,诉讼标的是财物的产权,诉讼标的物是财物本身,或是物品或是一定数量的款项。非财产权益之诉有诉讼标的,不一定有标的物。3、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标的是行政事项中的涉及到的权利关系,以及诉讼案件中涉及到的相关义务情况等。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二、因素区别(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 。(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3)诉讼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诉讼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4、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是不同的,在司法实践中,对诉讼标的的理解更偏向于行政诉讼案件中权利之间的关系,而涉及到诉讼标的物的认定,则是行政诉讼案件中诉讼标的权利的相关实际物体,每个行政诉讼案件的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综上所述,诉讼请求表示原告主张,是原告请求司法保护的案件事实,诉讼标的是人民法院审判的对象,每个诉讼案件至少应当有一个诉讼标的,一个案件可以有2个或者2个以上诉讼标的,行政诉讼标的和标的物是不同的,标的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标的物是指一个物体。包括房屋财物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现实生活中有人的地方难免会有矛盾的发生,而且有的时候纠纷会上
      现实生活中有人的地方难免会有矛盾的发生,而且有的时候纠纷会上升到需要打官司的程度,这个时候就需要律师的帮助,以保障自身权益。房屋确权纠纷也是......


·网络诈骗公司员工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公司员工怎么判刑网络诈骗员工,如果不知情,没有为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的,不构成诈骗共同犯罪,如果员工知情,实施了共同诈骗的行为,则按照我......


·枫叶卡未成年监护人如何选择?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进入小康。为了让孩子获得更好的学习经验,家长都选择将孩子送往国外留学。加拿大就是一个很好的目的地。就如同在中国......


·事实婚姻没离婚证怎么离婚?
      事实婚姻没离婚证怎么离婚?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的司法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合同的免责事由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合同的法定免责事由和合同的约定免责事由,而这其中约定的免责事由是我们无法提前预知的......


·管辖权异议交给谁
      管辖权异议交给谁一、需要盖章的材料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份盖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盖章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盖章4、营业执照复印......


·三种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三种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在日常生活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与他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并且进行各种合同的签订。其中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权债务关系R签订合......


·现在很多人都用微信,微信确实给人们带来了不少的方便。但是,一
      现在很多人都用微信,微信确实给人们带来了不少的方便。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也打起了利用微信诈骗钱财的注意,也已经有很多受害者在微信上被骗了钱。由......


·脸部工伤鉴定达不到应该怎么办?
      脸部工伤鉴定达不到应该怎么办?一、脸部工伤鉴定达不到应该怎么办员工受伤,那么可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就算没有伤残等级,员工也是可以享......


·离婚想要抚养权该怎么办?
      离婚想要抚养权该怎么办?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


·银行贷款买房提供什么资料
      一、贷款买房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3、有稳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