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标准是什么?

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标准是什么
  
  一、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标准是什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
  
  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纠纷引起,双方均有过错的;
  
  2、在校学生之间相互殴打,伤害后果较轻的;
  
  3、行为人的殴打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4、伤害后果较轻的;
  
  5、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二、殴打他人的行政处罚的结果是怎样的
  
  1、如果受害人没有作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1款的规定,对你进行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2、这类案件只有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才不处罚你。建议你和公安机关解释清楚,争取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调解解决。调解后你就不用再处罚。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9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4、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4、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5、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7、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对于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往轻了说是违法行为,往重了说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比如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等。若是没有达到犯罪程度,按照违法行为来处理的话,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中的规定,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可以对行为人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社区戒毒是否行政强制措施
      社区戒毒是否行政强制措施一、社区戒毒是否行政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是行政强制措施。《禁毒法》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国家赔偿法的范围包括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当国家机关以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行职权时的违法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后果的,我们是可以依法向所在地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写字楼房地产弱电工程的施工方法是怎样的
      写字楼房地产弱电工程的施工方法是怎样的写字楼房地产弱电工程的施工方法在系统设备、器件的硬件线路连接和工程应用软件编制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工......


·工伤认定后绩效工资怎么算?
      我国目前的产业仍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而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劳动者,而这些在劳动者在日常生产工作中可能会因为各种......


·关于农村承包地能否继承?
      对于农村承包地能否继承?农村承包地是不可以进行继承处理的,但对于承包地未到期的,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使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一般企业对员工旷工处罚规定有哪些
      一、国家对员工旷工处罚有何规定?1、劳动法对旷工处罚没有具体标准,只规定了,如果因为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2、......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流程是怎样的?上市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除了增发股票,向银行贷款外,上市公司还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


·妨害作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


·2023年河北省试用期工资标准有哪些?
      2023年河北省试用期工资标准有哪些?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


·公司并购协议范本怎么写
      公司并购协议范本怎么写随着现在公司并购的行为越来越多,并购事项的书面约定能清楚的划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所以公司并购协议的规范书写以及合法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