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国庆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标准是多少?

国庆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标准是多少?国庆节是法定假日,加班要给员工额外加班工资。10月1日至10月3日是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因此这三天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每天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10月4日至10月7日是休息日,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补休,若安排补休了,则无需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的,则这四天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每天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1、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三、员工如何收集加班证据材料?1、加班前可以搜集的证据,比如单位领导用电子邮件通知加班,在内网上公布加班人员名单,单位张贴书面加班通知,写有作息时间的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等,都可以对其进行截屏、拍照或复制留存。2、可以保留交接班记录、领取材料记录、工作流程记录,加班时工作邮件或电话往来的一些记录;注意对自己所做的工作内容进行记录,将开会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会议内容记录下来。3、加班后,劳动者要争取有同事出庭作证;要保留加班后向单位报销出租车费及报销理由的复印件,以及主张加班费时的录音等。综上所述,生产企业经常会安排职工加班干活,如果在国庆节法定假日加班,职工在前三天可以拿到三倍工资作为加班费,而之后加班按照双倍工资计算。在劳动合同中对加班工资基数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夫妻之间借条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之间借条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1、夫妻之间也是可以写借条的,此时借条的写法一般与普通欠条并无什么差异。2、要想借条有效,需要注意以下的事项:(......


·南宁征地补偿标准
      南宁征地补偿标准为了适应地区的发展建设,每年我国各地都有大量农村以及废旧土地进行拆迁。当然,国家会对被拆迁房屋或被征收土地的居民进行补偿,......


·离婚过错赔偿条件是什么
      离婚过错赔偿条件是什么(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


·诉讼时效中断到底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到底是什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


·公司为什么要增资注册资金?
      公司为什么要增资注册资金?每个公司在成立之初我国工商登记部门都会要求登记注册资金,这也规定了公司在正常运行期间必须保证公司资产多于注册资金的......


·强制猥亵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针对儿童的犯罪案件屡有发生,是另广您长和社会各界都比较痛心的一个问题。现在除了拐卖儿童案件以外,还有一点比较重要的就是会发现有一些犯罪嫌疑人......


·乘车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1、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而非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故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离婚的六种调解方法分别是什么
      离婚中的调解,一般是指在诉讼离婚中法律中规定必须要进行的调解,这也被叫做诉讼调解。而在诉讼调解中包括了六种不同的调解方法,这对离婚案件的调解......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要干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要干什么?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指案件已经侦查完毕移交到检察院起诉机关始,到检察院起诉机关起诉到法院为止。这个阶段,犯罪......


·对于偷窃超过几千元立案侦查?
      对于偷窃超过几千元立案侦查?偷窃案立案侦查标准是500-2000元,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在此区间内制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2000元,经济发达省份30......


·哪些情形下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男女只有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才能成为合法夫妻。而在申请办理之前,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在哪些情形下,法律中规定是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对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