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何执行生效的仲裁裁决?

如何执行生效的仲裁裁决?想要执行生效的仲裁裁决的话,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申请,并提供该裁决书或调解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该申请后应当执行。二、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是如何的1、申请执行的法院仲裁法规定: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因此,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一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二是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此,所说的申请执行的法院一般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2、申请的形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执行人员记入笔录。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或者口头申请执行的,应当说明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作为执行根据的仲裁裁决书。3、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综上,因为仲裁通常都是因为经济上的矛盾或者单位侵害了职工的权益后而被诉诸到法院去的,此时法院给出的裁决就是员工或者受害人得到帮助的前提,但是加害人依旧没有按照裁决给付钱财的话就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去申请执行而法院是不会主动采取措施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拖欠抚养费可以加倍是否有依据?
      拖欠抚养费可以加倍是否有依据?不可以翻倍加钱的,会维持原判的。对于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


·农村在耕地建房违法吗?
      农村耕地不可以建房,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在经过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可以有偿出让使用权即开发房屋楼房使用等。?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关于物业费标准
      关于物业费标准,在我们国家,商业性用房和居住性用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您在进行相关物业费查询的时候,一定要说明是居住性用房还是商品房的物业标准......


·女方用彩礼钱买房归谁?
      女方用彩礼钱买房归谁?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对于夫妻财产的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夫妻两人是在婚姻关系还存续的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


·劳动合同法63条的规定是被派遣劳动者享受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63条的规定是被派遣劳动者享受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绩效工资不作为加班费计算依据是什么?
      绩效工资不作为加班费计算依据是什么?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互联网公司融资过程是什么?
      互联网公司融资过程是什么?在网络时代,很多人都通过成立互联网公司实现创业梦,在公司初创期间,要想有一个大的发展,就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可是很多......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


·三个人贩毒700克冰毒应当判刑多久?
      三个人贩毒700克冰毒应当判刑多久?一、三个人贩毒700克冰毒应当判刑多久?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签名的笔迹鉴定的内容有什么
      签名的笔迹鉴定的内容有什么一、签名的笔迹鉴定的内容有什么签名笔迹鉴定内容有:提出鉴定请求时,应要求送检单位提供比对的样本,若送检单位不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