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合同约定仲裁是否可以诉讼

合同约定仲裁是否可以诉讼《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但是也有例外,综上,如果合同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那么就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法院不知道有仲裁协议存在,受理了该纠纷,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又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二、仲裁相关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正常情况下仲裁机构不受理,只能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有正常就有例外,实务中的情况是复杂的。特殊情况下,仲裁协议无效,但不排除被仲裁机构受理且仲裁。最高人民法院《仲裁法解释》第七条有一个“但书”规定,即“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也就是说,双方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也受理了,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的时间是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就视为另一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受理且仲裁。3、仲裁条款无效后,协议诉讼条款是否有效,需要看约定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协议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符合上述规定,则按协议管辖确定受诉法院;否则,按法定管辖确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合同约定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首先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进行确定,如果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下一方提起诉讼的那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如果仲裁协议无效之后发起诉讼的,那么就可以使用诉讼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抚养费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抚养费起诉需要哪些材料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


·房子已交过土地使用金土地转让还需要交吗?
      房子已交过土地使用金土地转让还需要交吗?如果购房者买有出让土地证的二手房,由于卖方已经缴过土地出让金,因此买方不需再被补缴。然而,在购买这类......


·保管合同中寄存人的义务、权利
      依《合同法》的规定,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委托人)按规定向保管人支付一定的费......


·房子付了定金可以退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代付款改变债权债务关系吗
      借款合同在现代生活当中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在借款的之后,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的情况。是自己没有能力偿还借款或者是不太方便偿还借款。这个时候人们就......


·上海市申请法律援助的标准
      上海市申请法律援助的标准在我国,如果诉讼当事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免费获得律师的帮助。获得法律援助的前提条件之一就......


·《私募基金登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私募基金登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私募基金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


·做不了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做不了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2、鉴定材料不真......


·如何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如何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1、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


·离婚过错财产小孩可以要吗?
      离婚过错财产小孩可以要吗?可以要;离婚时是过错方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只有在离婚财产分配时,法院才会考虑判决过错方持有份额与无过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